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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作为党的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新农村建设活动正在全国各地深入开展。新农村建设使农村焕发了生机,使农民得到了实惠。但需要注意的是,新农村
建设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由于多种多样的原因,也出现了不少新的问题。有的问题已经给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生活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具体表现为: 一是乡村新债务的增加。 近年来,党和政府非常重视乡村债务问题,一直都在积极地采取各种措施化解债务。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一些地方旧的债务尚未化解, 新的债务又不断地产生。其主要原因是一些政策不完善、不配套。这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据调查,在多数地方,对“村村通”工程的下拨资金 一般只有每公里10万元,而工程实际所需资金大都在30万元左右。这就是说,上级下拨的资金只能占到建设成本的三分之一,工程所需的其余资金则必须由乡村 自筹。由于大多数乡村根本无力安排配套资金,最终,这部分本应由上级财政负担的费用往往就只能用负债弥补。 二是农民负担的反弹。 在新农村建设 中,一些地方干部一味地片面追求村镇规划的高标准,贪大求洋。在财力有限、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往往采取对群众进行集资摊派的方式搞建设。以至于有的地方出 现了农民“住上豪华别墅后竟为三餐发愁”的怪现象。新农村建设一旦脱离现实情况,乃至于不得不用负债、集资等方式来进行的时候,会给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生 活带来很大影响,甚至会引发新一轮农民负担的反弹。 三是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的失调。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 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然而,目前许多地方都把有限的资金投在了示范村、试点村的建设上面,且大多把钱花在了村容村貌的美化方面,根本没有把发展现代农业 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等放在重要位置。长此以往,所谓的新农村建设就会变味、走样,偏离既定的目标和轨道,而且会导致农村经济社会各方面结构的严重失调。 四是农民主体地位和作用的弱化。 农民群众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新农村如何建设,先建什么、后建什么,应当从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出发,充分尊重农民的意 愿。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干部为了所谓的“政绩”,根本不去考虑本地经济发展的水平和实际情况,仍然按照过去行政命令的老办法,由政府主导、强力 推进,大搞形象工程。这种不从实际出发、违背农民意愿、劳民伤财的做法,不仅严重削弱了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也极大地侵害了广大农民 群众的根本利益。 五是形式主义的抬头和泛滥。 目前,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形式主义在一些地方有所抬头乃至泛滥趋势。其主要表现为:有的好大喜 功、盲目攀比,动不动就要求以“高标准、高规格、高品位”建设所谓“样板村、示范村”;有的哗众取宠、弄虚作假,为了应付检查和验收,大搞面子工程、形象 工程,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通过建“遮羞墙”、摆花架子的方式糊弄上级和领导的情况;有的急功近利、揠苗助长。常常不顾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的实际承受能 力,强迫农民群众在很短的时间建起所谓“文明村、亿元村、小康村、卫生村”等等。所有这一切,都是形式主义在作怪。新农村建设决不是只靠简单修几条路、种 几棵树、建几排新房就完结的事,必须要有长期奋斗的思想准备,任何急躁冒进、期望毕其功于一役的想法和做法都是不切合实际的。 六是农村生态环 境的破坏和乡土传统文化的遗失。 新农村建设应该因地制宜、因村而异,不能照搬照抄一个模式,更不能搞一刀切。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既要特别重视对农村生 态和环境的保护,也要注重对乡土历史文化的传承。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是要改变农村的脏、乱、差面貌,实现村容美观、街道整洁,公共设施齐全,并不是要求千村 一形、万村一面。如果只是一味地采取拆旧房、建新房;撤旧村、建新村,甚至人为驱使农民聚集的做法,必然会导致农村生态环境的破坏和传统乡土文化的遗失, 把原来的庭院经济破坏殆尽。培育文明乡风是要通过移风易俗,用文明和科学取代愚昧和落后,形成邻里互助、和睦相处的和谐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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