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县残联通过县残联网站及县内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开规范《残疾人证》管理监督举报电话,公开承诺对每一件举报都将进行认真核对查实,查处结果将及时在网站上进行公布,这是今年来县残联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证》管理、真情关爱残疾人的又一举措。 《残疾人证》是确认残疾人身份的合法证件,也是残疾人享受政策性待遇的有效凭证。为了防止出现对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不发证或对不符合标准的乱发证的情况,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证办理工作。从9月下旬起,县残联在赣榆县启动《残疾人证》专项治理行动。 对被群众举报的残疾人证领取者,以及本人(监护人)申请复评的残疾人证领取者(本人认为残疾程度变化、残疾类别等级认定与实际不符或对评定等级有异议),县残联将安排时间集中进行统一核查。对被群众举报的残疾人证领取者的核查,由县残联以书面通知形式下发到其本人,告知其核查的时间、地点及相应的责任。 核查结果与已发放残疾人证情况相符的,其原残疾人证继续有效;核查结果与发放残疾人证情况不符的,原证件失效,予以收回,按核查结果重新办理残疾人证;凡拒绝参加县残联核查的,取消其可享受残疾人待遇的资格,在省残疾人证管理系统予以注销,确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发现一个解决一个,不留尾巴,要对每一个反映的问题都给予一个明确回复。 县残联重点加强对重度残疾人认定的把关。在初次残疾评定结束后,对达到重度残疾人标准的残疾人在镇、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此基础上,进行二次评残认定,对每一位重残人员必须由到场的2位医生共同作出评定,并在评残表上签字,否则无效。县残联以第二次评定结果为依据办理残疾人证。对县残疾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残疾评定机构申请重新进行残疾评定或裁决。 |
Powered by Discuz! .
© 200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