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朱萍 通讯员 吴淑珩)日前,连云港市再次对市区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费进行调整,调整标准按照上年度连云港市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执行,现调整为每人每月730元,比去年每人每月提高87元,从2011年9月1日起执行。 据悉,连云港市从2008年9月1日开始,对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费标准调整实行自然增长机制,城乡户口实行统一标准,按上年末连云港市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执行。 (编辑:贺耀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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