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 者 李 刚 通讯员 郭家伟 最近两周,新浦区人社部门深入工厂、私营单位、建筑工地……进行走访调查,并与用工单位的领导和一线工人座谈,发现部分员工和单位领导在员工工资支付情况上说法不统一。 东区建筑工地纪先生讲述了其中的“奥妙”(他反复强调要保密,不要透露出他的姓名)。已经60多岁的纪先生,为了给二儿子攒结婚的钱,他来到连云港打工挣钱。由于年龄较大,只能在工地上做一些基本的工作,工资也很低。尽管建筑工地每月都能准时给工人发工资,但只发规定工资的80%或90%。雇方给出的理由是,如果工程质量检查过不了关,部分工程就要进行返工,因此不能给工人全额发工资,剩下的要等到年底统一发放。 但记者了解到,就是这样的发放方式也很难实现全额,工程方在发放时都要扣留一部分,防止农民工下一年换工作。这仅有的二千元左右余款,一般也要在春节后四、五个月才能付清。 一位姓陈的工人表示,他们工地不是按月发工资。每年到农忙时,工地负责人发几千元工资让他们回家农忙,等农忙结束后,再继续干活。中途家里有急事需要用钱,老板也会准备好需要的钱。但就是不能把工资一次性全部付清,实际发放工资只能达到原定工资的80%至90%,剩下的工资还是扣在老板那里,他们找出这样或那样的理由来搪塞工人。 在建筑工地上,工人普遍有怨气,但因为没有什么技能,只能无奈地接受。据新浦区人社部门分析,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在为建筑工程的雇方拖欠农民工工资提供了一个看似合理的借口。工资发放的解释权掌握在雇方手里,由于雇方流动资金较为紧张,就动起了农民工那20%或30%的辛苦工资的念头。 同时记者调查发现,部分雇主也并不想扣发工人工资,但由于现在劳动力市场紧张,工地上的工人也很难找,新生代农民工由于劳动强度或者工资待遇等原因不愿意重新进入工地就业,造成现有在工地上的农民工大多为年龄在40岁以上的农民。为了解决劳动力缺乏问题,只好扣押部分工资“留人”。 为此,人社部门给农民工支招,在少发工资的时候,可以让老板写一张欠条,然后督促要求他们尽快弥补拖欠的工资,同时在出现纠纷的时候也能作为保护自身权益的证据。 (编辑:贺耀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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