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位舆情分析师采用德尔菲法,对地方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表现进行分项评估,其中政府响应、信息透明度、政府公信力三项为常规指标,政府表现越出色、应对越得体则得分越高,反之则得分越低,最终依据各项表现综合所得总分,得出蓝、黄、橙、红四级警报级别,警报程度相应由低到高。(中国青年报7月24日) 邓玉娇案,灵宝贴案,重庆高考状元造假案……近段以来,网络民意汹汹,真实有力地影响了地方政府在处理公众舆情关注事件时的方向;民意胜利,贪官倒台,这似乎是国家发展过程中“皆大欢喜”的结局,但回顾这一件接一件公共舆论事件的处理过程,虽然网络民意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唤醒”公民意识的作用,但其背后对司法公正的“非常态监督”却更令人担忧。至于有人专门以地方政府应对此类事件的能力来衡量其执政能力,这未免有“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之感。 回顾这若干起网络民意积极参与的事件,不难发现,每当地方政府对事件的处理措施与“民意”有所违背时,网络上铺天盖地的谴责之声便会或多或少、或明或暗地影响司法机关的正常审判。邓玉娇案便将这种态势体现得淋漓尽致,邓玉娇是弱者,弱者理应得到支持,这是网民们普遍认同的逻辑。 若从网络民意大规模形成的根本原因分析可知,网民对类似事件表现极大关注,无非体现了两种心态。 首先,国家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监管漏洞,致使某些地方官员出现“土皇帝”式的作风,更有人私欲膨胀、鱼肉乡里者,这种情况当然应该得到制止,涉案官员也理应得到惩处,网民因看到了现实生活中太多的处理不公,因此普遍产生“仇官”心态。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已经尽可能在保持社会稳定的情况下迅速加强对地方政府执政能力的建设,并不惜重典对地方官员加强私权限制,这是有目共睹的。 再者,从许霆案开始,网民们对邓玉娇样的“弱者”普遍产生“一边倒”的支持态度,这反映了网民们的担心,下一个对着取款机疯狂取款的许霆会不会是自己?下一个邓玉娇会不会是自己的孩子?下一个发帖的王帅会不会是自己?由他及我,再由我及他,这其实是人们“公民意识”的苏醒,是国家文明进程的前进,也体现了社会关怀。 但是,无论从网民的“仇官”心态还是公民意识的苏醒来说,这都不足以使汹涌的网络民意鼓浪淹没正常的司法程序,相反的,如果我们仅仅看到网络民意的胜利,而忽略因此可能产生的“司法因过分忌惮民意而倾向民意”的情况,如果司法机关在审判过程中形成这种思维定势,那受伤害、面对不公的只能是整个社会,而所谓的弱者也再无法避免权利受到更严重的侵害。 我们知道,司法公正是现代社会政治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其基本内涵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体现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的精神,而这些基本的法律精神对于诉讼双方都应体现。 我们还知道,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前者是司法公正的根本目标,后者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 法律不会剥夺公民的公民意识,也不会禁止正当的网络民意,但是,作为社会的一分子,每个人也应有意识地去维护法律的基本尊严,因为只有维护了法律的基本尊严,只有维护了现实意义上的司法公正,才能真实做到“由他及我,由我及他”,才能真正做到每个人所梦寐以求的“公平、平等、正当、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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