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7月12日中午11:30到赣榆县第二人民医院,王俊翠医生给打了催生针,下午4:30足月,顺产一女婴。出生后只用吸管吸了下羊水,称了体重,打了预防针,没做其他任何的检查。一个小时候后就让回家。并卖给一罐优博奶粉(135元),此钱没有经医院门诊收费,没开收据,直入自己腰包。 7月14日17:00左右,王俊翠来看,说是饿的,喂了两半碗奶粉,婴儿边吃边漾黄水。 7月15日下午,家人感觉不对,17:00左右抱到妇产科王俊翠那看,她解开肚脐,消了毒,检查肛门,说一切正常,再多喂奶就会排便了。另开出小儿松花粉(30元)此钱没有经医院门诊收费,没开收据,直入自己腰包。 7月16日16:00左右到妇产科让她检查婴儿是否有什么不对,她又说正常。然后她带着去小儿科找殷霞医生检查,殷霞用听诊器简单听了听,也说没关系。王还说:“又抱来了.........”让人感觉她很有把握婴儿没事,没必要天天抱来。夜间,婴儿醒来,吃了几口奶。 7月17日8:00左右,王俊翠来给女方拆线,之前看了下婴儿,手脚发紫,让送到赣榆县第一人民医院抢救,到医院时,医生就感觉不好。随后,王也来到了这家医院。同时患方又拨打了连云港市110,但急救车来看之后,说已不能转院。这时王已不知跑到何处了。11:40抢救无效。医生开出的死亡原因是婴儿内部感染,导致脑炎,肺炎,败血症.......(具体的都在病历上了)这么快的病情爆发决不是一晚的事情,王负有很大的责任。 7月18日,找到院方陈述事情,没得到任何回复。18日下午,王多次打女方表姐的电话,要求私了,愿意自己赔偿,并要来看望家人,遭到家人拒绝。(有传出院长不会管此事,要是来人闹事就找王) 7月21日,家人又找到院方,又做了记录,院长说会调查。24日,院方说不关他们的事,没有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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