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进到赣榆吧,发现有很多愤慨的帖子,是关于一些楼主嘴中的贪官污吏的,言辞之愤慨,让闻着怒发冲冠,看者咬牙切齿,恨不得将这些贪官污吏好好修理一下。作为一个从事法律工作,战斗在一线的司法人员。我愿意从以下几点简单对帖子作一个小小的建议,有不当之处,还请各位海涵。 首先,中国的刑法讲究四要件:主观、客观、主体、客体。也就是说,如果想要举报文字更具备杀伤力,最好是某人干了某事。某人是主体,某事是客体。 而且"据说”“听人讲”这样的字眼还是慎重用,这会从很大程度上削弱文字的杀伤力。除非你的目的只是发泄一下心中的不满,但实际上那种杀伤力是非常有限的。反而从侧面帮助了贪官。毕竟有关部门做事也是要依靠证据,不能风闻定案。 再次,如果手里有比较客观的证据,最好不要发到贴吧里。这是一个让人心痛的地方。曾经见过一个帖子,涉及到某官员的一些证据。 从速度上说,发帖的速度快一点,文字举报的程序稍微慢一些。某日举报材料送到我面前的时候,又过了几日我逛到赣榆吧,赫然发现在接到举报材料很前的日子里,赣榆吧里已经有人发帖子了。而且很明显,跟贴人里边有官员的力量。 现在由于科普教育、通讯手段的发达加上一些影视作品的描写,导致一些人的反侦查能力很强。当纪委和检察院开始行动的时候,发现材料上举报的重要线索已经断掉了。给办案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 在此,建议那些愤慨的赣榆吧友。如果有证据最好是送到纪委或者检察院,不想出面,不署名信件也是可以的。千万不要给那些有贪污违纪嫌疑的人起到通风报信的作用。 赣榆的吏治要想清明,还有赖于每一位赣榆人的努力。 赣榆是赣榆老百姓的赣榆,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家,绝对不允许那些败类玷污践踏抢劫我们的家园,我们一起努力将赣榆建设得更美丽,守护得更好。 就写这一点,请善意批评。 |
原文由于2009-08-15 15:53:25发表 看样子应该是一名办案人员写的,写的太好了,那个叫朱孔剑的最好来看看吧。你在网上实名举报,除了认为你
原文由于2009-08-15 11:53:58发表 你敢署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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