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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孔剑致赣榆县委书记王加培一封公开信

2009-8-23 11:47| 发布者: 野生记者| 查看: 8456| 评论: 44


王加培书记:

        我选择在你的名字后面冠以“书记”这样一种尊敬的官方称呼,并不是我对您个人的尊敬,而是因为你身上背负的使命和责任,您的使命是对党履行,责任是对赣榆百万百姓负责。更确切的说,应该是您的使命和责任共同对党和百姓履行负责,因为党和百姓是共同体(即共同利益),对吗?本来我是打算将这封信写给赣榆县纪委、赣榆县人民检察院的有关领导,虽然纪委和检察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利,但是,众所周之,党领导一切,您才是赣榆的大佬,他们办案时是否会要考虑赣榆的地主您的三分薄面?所以我还是将这封信写给您,但是没有您的王府上的住址,寄到您的县衙,您能不能亲自阅读又是个问题,所以请您谅解我将此信公开到互联网上。我相信,即便你本人无法看到这封信,许多关注赣榆未来命运的同胞和朋友们会看到这封信,并根据他们的良知对这封信作出是非判断。

        当孙荣章和杨少华先后被规入狱,赣榆百万百姓和你身边的干部的目光已经聚焦到你的身上,你是否已经感觉到肌肤的灼痛?如果您已经感觉灼痛,那我就放心了,“您的皮(肤)是您自己的,不是披的”。目光里有惊恐、有质疑、更多的是祈望……

        惊恐的目光是那些问题干部所射出的,毋庸置疑,因孙荣章所牵扯的一些干部逐渐暴露。

        质疑的目光是那些良知干部,对您不了解又有所了解的干部,他们质疑您担不起赣榆的大梁。

        祈望的目光是我们这些平头百姓,我们祈望赣榆不再连阴雨,我们祈望来年丰收。
……
        书归正传,,孙荣章遗留下来的鼠虫,近日被国内多家媒体的曝光,本以为这些宵小者会无处遁形,本以为您会大展灭鼠行动……,然而……

        或许,您是不明真相的领导。因此,我本人义务自发的对事情的真相进行探究。当我看到鼠虫已经泛滥成灾,有些已经成精时,我有恃无恐,因为还有您的存在,之所以给您写信就是因为我相信您。

赠王家培书记诗一首:《王书记,心在这里安放》朱孔剑\作

王书记,心在这里安放,在海一方;大吴山下;青口河旁;赣榆是您的故乡。
王书记,心在这里安放,炊烟村庄;海州湾畔;污染工厂;不是呆在空调房。
王书记,请不要再多想,孙荣章不是您的榜样;百姓才是您的是力量;杨少华您可不能效仿;愚弄蒙蔽您的是贪赃。
王书记,请不要再多想,鹿猴羊虽然已经死亡;但是赣榆衙内仍余党;历史长河不容您徜徉;您是平民百姓的祈望。


2009年8月23日

                                                                                                                   朱孔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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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游客 2013-3-31 17:24
公安负责逮老百姓,法院负责判老百姓,城管专撵小商贩!    进法院没钱不好使,到公安没权不好用,县委进不去 ...
引用 游客 2011-10-1 16:29
支持你
引用 春华秋实老王 2011-9-29 15:23
赣榆的干部,说不清楚的!!
引用 游客 2011-9-29 08:32
你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 ...
引用 游客 2011-9-29 08:31
赣榆就叫你个B养的弄还 ...
引用 游客 2011-9-29 08:30
书记,你麻痹这不是害 ...
引用 游客 2011-9-29 08:29
赣榆的地方太好了,书 ...
引用 游客 2011-3-31 06:37
坊间传此谶言,贴上共 ...
引用 游客 2010-5-10 20:59
响石的污染都上新闻了怎么也不来管管,还有强征土地,都这么多年了补偿款还没给齐
引用 游客 2010-4-27 00:00
朱先生的文真情涌动,字字珠玑,胆识和眼光都让人钦佩。信已经发出5天了,不知王加培先生接到没有,如果接到是否可以通过公共渠道也回一封信,因为朱先生发出的信也是赣榆县众多百姓的心声,我们期待着。 网络完全可以成为政府、官员与民众的沟通渠道。这有什么好怕的么?写的太好了,我们在他乡的人就等看你王大老爷的了,,,,,,盼望你能为百姓办点好事实事。支持朱孔剑,如果赣榆多几个朱孔剑,赣榆的贪官也不会这么无法无天。因此,我建议大家要支持朱孔剑,并提供贪官情况。建设局长李家军自任付科级以来不到六年竟能在桂苑御水湾买两套200多万元的房子---桂苑御水湾26号楼1号、2号。钱是从那来的?赣榆法院腐败,县委有则
引用 游客 2010-4-25 00:01
质问赣榆县长的一封信----私收他人金钱违法 我是赣榆丹桂苑5号楼2楼住户,我所质问的也是今天个别县长关注的,而且个别县长关注到星期六叫建管执法大队一个李队长和一个局长亲自前来调查交涉的地步。 我是去年10月份在赣榆丹桂苑买了5号楼2楼的房子,2楼的前面是个平台,而且已经有3家把自家的阳台私自改建并扩建了阳台,而且物业公司事前都是没有异议的。所以我们也进行了改建。但是后来的过程很是让我们费解和不平:尤其是今天个别县长关注到星期六叫建管执法大队一个李队长和一个局长亲自前来调查交涉的地步。 质问一:事情发生以后(从我改建开始)平台下面住户就天天不停地告,到城管、建管,甚至今天到么个县长。仔细打听才知道,我的西面那家当时给楼下那家9000元(这家是卖鸭血粉丝的老板),最西面的是药材公司经理家,人家有钱,光买灯就在楼下那家买了1、2万。还有一家当时要给楼下那家2万,结果后来闹翻没有履行。我也曾经找楼下那家,他们竟然开口要2万,多建了不到3平方,这不是敲诈是什么??就依然学人家改建。2010年年前丹桂苑物业做出处理意见:四家改建均属违章建筑,均应该在规定时间内拆除。我是坚决支持物业的意见。既然都是违建,都应该拆除,比如犯罪难道还分前后???----人家拆除,我同样拆除。 质问二:城管、建管当时也是这种意见:都属违建。为什么今天那个建管执法大队只认为以前3家是既定的什么事实,因为我才装修就要限制???你们收了楼下什么东西???你们是什么执法大队???难道我就不能天天去上诉、去告???你们执法不作为在先,否则那3家怎么没有动作???你们明知道他们也属于违建,为什么放任自流???我们的物业早已经下发违建通知,那3家都属于违章建筑,城管、建管的你们要不管理,我同样要上诉、去告。告你们执法不作为,姑息养奸。 质问三:阳台本来是公用面积,楼下凭什么收取我们的金钱,他有什么权力收业主的钱。我们支持物业的管理。这个钱本来应该属于物业收取,楼下的有什么权力收取???楼下你可以不允许楼上的盖,但是你没有任何权力收钱---我们保留刑事问责 质问四:我将继续关注这个事态,我也将上告进行到底,我们支持物业关于四家均属违建,都应该拆除的决定;我们将上告城管、建管执法不作为,姑息养奸。个别县长今天的关注请你也关注我的关注,我将上告进行到底-----要拆都拆,钱只能由物业收取;只关心我一个,我将把其他违建的客户一同天天去告,不一视同仁决不罢休。
引用 超级山庄 2010-4-19 18:56
写得好,支持!
引用 游客 2010-4-19 13:12
写得好
引用 游客 2010-4-17 16:39
打击腐败是重点 赣榆违建太多
引用 游客 2010-4-17 02:28
赣榆执法单位都是垃圾 一个案子托好几年
引用 游客 2010-4-13 19:01
黑林镇北康邑村在土地整改项目去的土地都叫董自洲书记给卖了60栋了。反映到黑林党委后,书记孙传思说不卖哪有钱啊?
引用 留芳百世 2010-4-12 21:55
天下乌鸦一般黑,发泄一下罢了!
引用 爱海头 2010-4-12 11:23
支持 支持
引用 游客 2009-12-7 21:13
顶!
引用 游客 2009-11-28 17:30
该杀!!!!!赣榆法院一帮腐败分子,还赣榆人民一片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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