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原能源部水电四局赣榆机械修造厂职工。在未经能源部水电四局及职工同意的情况下,海头镇政府非法将厂卖掉,致使职工生活无着落一事向您们求助! 本厂建于1989年并投产,是经赣榆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注册的县办集体企业,职工性质属集体合同制工人,并办理了相关劳动合同手续,我们属原能源部水电四局职工子女,进厂职工30人。 当初赣榆县政府招商办经与能源部水电四局协商双方达成合资建厂协议,四局领导旨在解决职工子女就业问题,由能源部水电四局出资126余万元,赣榆县海头镇出地15亩,共同建立该厂,主要是机械维修和金加工为经营项目,双方成立了董事会决策层。 由于各种原因,该厂经营几年后,就走向了下坡路,经营不善,职工工资不能及时发放,职工生活非常艰难,厂领导为应急,提倡部分职工在不改变职工性质的前提下,可以先自行解决生活问题。因此有部分职工回原籍打工,另一部分职工与厂同命运共渡难关。在1997年,双方开董事会决定把厂分割成两半,南面就是现有的城建所属于海头镇党委所有,北边的属水电四局所有。 在这极其艰难的时期,海头镇政府不顾职工的利益和合资方的愿望,单方面将厂租给同合型钢厂十年之久,所得租金,也没有给职工缴纳养老金,也未做任何的安置。2007年五月海头政府在没经过能源部水电四局和职工的同意下,非法将我们赖以生存的,唯一依靠的厂以一百六十万元卖给当地私营建筑企业主李大博,得款资没有给职工缴纳任何费用,未作任何安置,使我们职工失去依靠,对政府失去信心,也违背了能源部水电四局合资建厂的愿望。 我们曾多次到海头镇政府找领导解决此事,毛太乐书记让我们去找王统强镇长,他主管工业,我们多次找他,他却推来推去!不是开会就是很忙。后来我们听承包厂子的赵总说:“王统强曾经找我说把厂子卖给你六十万,但是你的给我加个股子,剩下的事由我来办.”难道说共产党的干部就是这样为人民办事的吗? 后来不知为何,毛太乐又要我们找杨忠环镇长,但杨忠环镇长却说:“房子是你们的,那你们就把房子拆卖了,但地皮是海头镇的,我们已经卖给李大博!”后来又去找,杨镇长不在,他在电话里让我们去找司法助理。我们就又找到了司法助理。他把以前的一些合同找出来,对我们说:“你们还是去找杨镇长找李大博谈谈,看把房子卖给李大博算了。” 再后来,我们又找到水电四局的领导,他们说:“我们没有权利卖,但海头镇更没有权利卖,这是一个企业,又不是一样东西,只能破产。” 现在,部分职工还住在厂里,而企业主李大博因为买后急着要建商品房销售,对原厂房要强行拆除,这将令我们职工连立身之地都没有。 几年来,我们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先后无数次到海头镇政府和县市有关部门奔波求助,多次上访,多次咨询,各部门相互推诿,一直未得到答复。职工医疗就业,养老保险金一直没办法得到安置,许多职工年龄都已超过40岁,大半生已奉献给工厂。现工厂权益的变更,使职工的生活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工作得不到安置,生活没有保障,在这及其艰难的条件下,不料赣榆县海头镇政府在未经全体职工同意的情况下,将厂卖掉,不给我们安置,与情与理与法都是不能容忍的! 现在我们职工强烈要求该厂按法律程序宣布破产,不是依某些领导意愿非法买卖! 我们从千里之外的青海省来此,户籍从1989年迁入赣榆县海头镇,举目无亲,在这种情况下,特向您们求助,希望能得到您们的援助!我们一直在寻找解决的办法但一无所获,无奈下,请您为我们职工讨回应有的权利和各项待遇!谢谢! 职工代表:毛宗智 13961315699 张 惠 13851247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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