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口市物价局网首页(http://wjj.haikou.gov.cn/head1/index.asp)左边中间位置[市民关心的价格]版块 [水类价格]网页(http://wjj.haikou.gov.cn/news/wjj2.asp?id=18620071213102420)说,海口自来水居民生活用水综合价2.35元/吨(水费1.55元/吨、污水处理费0.8元/吨)。 而物业公司说,居民生活用水综合价3.17元/吨(自来水公司收1.55元/吨,市政府另收污水处理费0.8元/吨、生活垃圾处理费0.37元/吨,物业公司又收共用水分摊费0.45元/吨)。 据了解,海口市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采用水消费系数法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把收费对象分为五组,其中居民类生活垃圾处理费0.37元/吨水,并对相关群体实施减免措施。显然,海口市物价局公布的自来水居民生活用水综合价2.35元/吨,是不准确的。 又了解,《海南省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共用水电费分摊办法》(琼价费管[2011]156号 )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不得将分摊的水电费用与业主或使用人自用的水电费用混合统收。”显然,物业公司按每吨水加价0.45元收共用水费分摊,也是错误的。 海口自来水价格的权威信息,应该是登在海口市物价局的官网上,但海口自来水综合价提价0.37元/吨已经满一年了,海口市物价局网的信息还没有更新。这样简单的事情都没做,说明海口市物价局有关官员太懒了。 省委、省政府最近向全省公务员队伍发起向“庸懒散贪”现象宣战,海口物价局应积极响应,并及时更新网上价格信息和纠正误导市民重复缴费的信息。 治理“庸懒散贪”,不能只是开开会,学学文件和吹吹牛,应做一点实事,或抓个把贪官。 >>>>>进入本网追踪报道页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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