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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垦三叶流氓开发商的土地售了为何土地证不肯更名

2013-1-11 04:23| 发布者: tzlifute8| 查看: 194| 评论: 0

摘要:         土地售了,合同生效了,购地的人房子也盖了并入住了4、5年,而土地证不肯更名到购地人的名下,这就是农垦三叶流氓开发商的生财之道。      商品房的销售价格组成包括土地成本和建筑成 ...
  

  

  土地售了,合同生效了,购地的人房子也盖了并入住了4、5年,而土地证不肯更名到购地人的名下,这就是农垦三叶流氓开发商的生财之道。

  

  商品房的销售价格组成包括土地成本和建筑成本。因此,《物权法》明确规定,小区土地,业主共有。(第七十三条)

  

  《海南省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暂行办法》规定,商品房销(预)售时,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应将所购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书交付购房者,购房者凭该证书及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现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土地部门接到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来源:国土部网页http://www.mlr.gov.cn/xwdt/dfdt/200406/t20040625_2909.htm)

  

  但是,三叶开发商欺骗业主有一招。它在其制定的绿谷康都商品房买卖格式合同中规定,由其帮助业主办理房屋对应的土地证,骗过了在售房时不将土地分割转让证明书交给购房者。购房者误认为开发商售房时不依照规定交出土地分割转让证明书,是留住帮业主办土地证,是做好事。事实证明,这是一个骗局,三叶开发商至今未办理绿谷康都项目的土地分割转让证明书,绿谷康都小区的土地使用权仍登记在三叶开发商的名下。

  

  三叶绿谷康都的商品房,经海口市房管部门核发的预售许可证出售,是合法的,必须有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证。

  

  农垦三叶流氓开发商的土地售了为何土地证不肯更名到购地人名下?媒体有说法:

  

  南国都市报海口(2005年)8月18日讯(记者 廖庆玉实习生庞淇月)“市民买房时一定要看清楚开发商是否有《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书》,以便于购房者日后凭此证明和《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国土部门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海口市国土局地籍事务所负责人提醒,购房者应尽快要求并协助开发商去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以规避不办土地证而带来的潜在危害。据了解,市民购房后,如果不及时办理土地证,将面临三大风险。一是,虽然房产证握在自己手里,但土地使用权仍属于房地产开发商,这就不能排除存在开发商以该土地使用权“大证”向银行抵押贷款的风险。二是,不办理土地证,有的单位可能会非法转让给他人,使购房者蒙受不必要的损失;三是,将来土地使用证和房产权证不齐,可能不得上市交易。此外,购房者有了土地证之后,当开发商违反规划,擅自将绿地或者其他公共面积进行商业开发时,购房者有权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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