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地车主如何办理海口的暂住证? 南国都市报解答:“上牌民警提示市民,可持有房东签名的租房合同及房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到居委会开证明,随后前往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办理表格式或本装暂住证明即可,一般当天便可办理完成。”(来源:海南在线http://news.hainan.net/newshtml08/2012w1r15/836341f0.htm) 南国都市报的这个解答,与官方的书面规定不一致。 据了解,办理暂住证的依据是《暂证证申领办法》(公安部规章)和《海南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省政府规章)。 海口市政府官方网站刊登的“办理《暂住证》”指南及《暂证证申领办法》和《海南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均显示:办理暂住证不需居委会出证明。 ●海口政府门户网站刊载的“办理《暂住证》”指南(http://www.haikou.gov.cn/smfw/zjbl/hjsf/zzzjzzbl/201110/t20111014_376186.html)第11行“(二)应持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手续:”显示办理暂住证不需居委会出证明,并指出办理暂住证只要如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 ●《暂证证申领办法》未要求办理暂住证要居委会出证明。该办法第五条规定:申领暂住证须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二)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三)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海南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也未要求办理暂住证要居委会出证明。它的第九条规定: 申报暂住登记或者申领暂住证,应当提交下列有效证件: (一)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容留暂住人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合法资格证件。 暂住人是育龄妇女的,还应当提交暂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海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查验证明书。 “简化办证手续,方便群众办事”是公安部对全国公安机关提出的要求,并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难道海口警方真的像南国都市报的解答那样,不执行公安部、省政府的规章,随意增加办证手续,刁难群众办事。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办理海口暂住证要居委会出证明又是谁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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