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东北吉林人,于 2010购得金江半山花苑一处房产,位于六楼,当时买的主要原因就是楼前的万亩生态林,当时和售楼员三次确认前面不会再有新的楼群后当天就签订房产合同,不想今年三月我过去收房时发现前面的万亩生态林不见了,是一个新的开发商在大搞房产开发,并在我楼房前面新建八层楼群,我当时很生气,找到开发商这个房产我不要了,因为环境改变了,并不值当时的价钱了,我提出要退房,。现在开发商也没有给我说法,对这种不讲诚信的开发商我是不会相们他们的,要求只有一个,给我退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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