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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小组长占用文明村建设用地违章建自宅

2013-1-11 04:27| 发布者: tzlifute8| 查看: 221| 评论: 0

摘要:   我们村系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潭青仔村十四社村民,现向政府及社会各界有识人士反映如下情况:      我们村十四社全体村民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创建文明生态村,整治村容村貌,构建和谐社会,经过全 ...
  我们村系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潭青仔村十四社村民,现向政府及社会各界有识人士反映如下情况:

  

  我们村十四社全体村民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创建文明生态村,整治村容村貌,构建和谐社会,经过全体村民的集资及政府部门的拔款支持,我们村一致通过利用村周围荒地及部份耕作地建造村里的主通道,水泥硬化道路,以方便村民的出行方便。然而不知为什么我们动工修建水泥硬化道路时本村小组长林先汉一家人不视村民的强烈反对拦路自建了房室,村主道成了断头路。

  

  该小组长一家人是村里占有宅基地最多的一家,正室少则五间,横室地不计其数。林先汉当选为村小组长后他老婆声称,有权、有公章就可任意圈地建房。村里有空地,别的地方也可建房,为什么要占用文明村建设用地私下建房?为什么要堵死新建的村主道?为什么??

  

  林先汉利用2010年8月5日当选为村小组长的权力,拉拢了一些社会青年做保护伞,不通过村民的同意签名,也不通过村委会批准。在没有取得任何手续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圈地建房是典型的违章建筑,该建筑在2010年初开始动工,我们村十四社全体村民及时反映真实情况给村委会及东山镇政府有关领导,东山镇国土所也批文责令停建,司法所也立案调查。然而,二年多来该建筑停停建建,去年6月初林先汉再次动工开建。事后村民请求东山镇政府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事实折除违建,将村道开通还给村民,并请求东山镇政府罢免林先汉村小组长职务。东山镇政府不做任何处理意见,也没有向我们全体村民做任何答复,到现在房室已基本建造好,南国都市报也报道爆光了此事件两次。至今还得不到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不知为什么?在现在的法制社会天理何在?我们村全体村民呼呼政府部门及时做出处理,还给我们村民一个公道,呼吁社会各界有识人士帮助我们申诉解决。

  

  

  

  

  东溪村委会十四经济社村民

  

  

  2012年4月5日

  

  

  报 告 书

  

  

  东山镇委、镇政府、镇纪委:

  

  有关在2011年6月10日以潭青仔村十四经济社十五经济社加盖公章的名义向东山镇政府报送的“谴责书”特向贵部门解释说明清楚,以还事实清白。

  

  一、创建生态村是在群众大会上通过并选出领导班子。

  

  建设文明生态村是政府的号召下(并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经过本村外出工作人员的多次聚会,最后形成共识。便于2009年9月2日晚在本村前的枇杷树下召开全村群众大会,一致同意创建文明生态村。并当场选出组成建设生态村班子成员为: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7人,秘书长1人,秘书9人。班子成员选出后村民报以热烈的掌声。当晚召开了第一次班子成员会议,并通过近期工作。

  

  2009年9月4日班子领导组织村民乘坐大巴车到土桥镇文立村参观取经。2009年9月4日班子领导组织村民在村内实地现场进行了统一规划,一致通过了规划方案,并在规划方案草稿上签名(规划方案与有关参加人员及代表签字有底),2009年9月底生态村建设开工当天在林先海家里举行开工酒会。所以生态村建设是全村人的共同大事,而不是一个人能左右的。理事会领导班子成员是全村人在大会上选出来的,林先海也是班子成员的一名。所以该民间组织的形成,更加体现了村民所向。是适时雨。

  

  二、生态村道路建设本村有地,何必借用邻村他姓墓地绕行。

  

  前年多侃村修建起了水泥硬化道路,村民习惯性放弃土路不走,而绕行多侃村某某家族的墓地方便了几年多侃村的水泥硬道。政府支持并批准建设文明生态村,大家一致通过并按最初大家签名规划方案恢复原来的村主道。为什么要恢复村主道呢。因为社会历史的例子使我们借鉴。特别是在农村农民的特有因素与原因,借道邻村异姓墓地当路行不是长久之计。不可逾计的不知在什么时候与别人家发生口角纠纷,别人家一怒之下将墓地用石头围起来。到哪个时候我们全村的林姓人真是路在何方了。所以这一条路不是祖祖辈辈的乡村道路。

  

  三、村小组长利用职权圈占耕作地

  

  现任的小组长林先汉是林先海的包弟。在2010年8月5日当选。林先汉当选前,村主道根据规划方案已经建设基本成型有一年多时间了,因前任村组长辞职暂缓停建。林先汉当选后,看到该地靠近公路有利可图,便借机圈占。不顾村主道已筑一年多的事实在主道出口处围地建宅,使主道成了断头路。留守的村民进行关涉、他们兄弟扬言要针对报复,他老婆在村内公开扬言,有权、有章就可拥有一切。他们兄弟的大胆是可想而知的。如:村内捐款建造公庙的芳名石榜他们大胆用铁锤碰断。因林先海兄弟没有一个人捐款。每年一度的族人祠堂祭祖活动也因为他当选小组长后的谬论与行为,而不成举行祭祖。他们兄弟圈占的宅基地是较为明确的违章建筑。东溪村委会班子领导多次上门劝阻,东山国土所下文责令停工。秀英区“五大工程办”下文拆除。但他们兄弟为了达到既成合法。便使用不可告人之手段组织了一部分不是十四社人员的相隔邻村的李姓、梁姓、黄姓人进行签名造成假象来证实支持。村内人一般都知道,解放后该地一直是水田四固定耕作地。村主道路从该地中间直通水沟的东马公路。政策开放后,外出谋生人员增加本村林性人口在府海地区有两百余人,留守村内人元很少。再加上村内牧畜的原因,该地便形成气荒,所以不是林先海六兄弟的祖留宅基地呢。需要向镇政府说明一点,当我们十四社生态村开始建设后。听说相邻村的十五经济社的村民也想参与一起共同规划建设,我们班子领导便立刻委托村委会黄克勇主任帮助联系并转告他们。我们欢迎共同规划一起建设 。但很遗憾,黄克勇主任告知我们班子领导,十五经济社回答是不再参加,他们会独自规划建设。

  

  四、村小组长勾搭个别外出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制造恐慌挑起事端。

  

  生态村建设开工后热心村民不断捐款,并在村委会黄主任的帮助下争取了秀英区教育局、市政府服务中心的多次拨款支持。得以快速的完成了村内下水排污管的敷设与部分道路水泥硬化。为了使建设工作更有利。2009年10月初班子领导在府城招待所五楼召开全村家庭代表会议总结前段工作,并顺便讨论一下较为敏感的有关语题。即:历史以来本村三姓共同居住的潭青仔地域,被原为红光片区的人将一块有“潭青村”的村名牌匾立在潭青仔村原有地域的中间,很明显意在把李姓、梁姓包含在潭青村地域内,而林姓不是潭青村人。众所周知我们的身份证、户口本都登记为“潭青村”。而潭青仔村的名称实际上是一种名存实未的口头单。从东山市路至定安县城的东马公路边。可以看到多侃村的两块村牌,显示了起与止的界址。潭青村的两块村牌也显示了起与止的界址。而我们十四经济社北边为多侃村、东边为潭青村。我们林姓兄弟现在没有村名了。有人在会上建议向政府有关部门请示将纯一林姓的十四经济社居住地定名为“林青村”。但经过大家讨论一致认为村名一事较为敏感,等以后机会成熟再通过全体村民公决。目前集中经济力量先将村内所有大道小道、横道、主道全部进行水泥硬化。家庭代表会议后,工作在秀英粮食转运站的仓库管理员某某,使多事起来。最初以威胁的口气说:为什么村领导班子没有他名。再后来,他亲自到村里拉拢一些觉悟较低的人出钱购买烧猪仔请客,散布封建谣言和种种缪论,并向邻村十五经济社、十三经济社的有关人散布:林姓立起村门在100米范围内将对异姓人有受辐射……。

  

  五、村小组长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谋自利。

  

  建设文明生态村是政府支持,全村人共用捐款建设的一种公共慈善事业。是创选良好的生活坏境,提高生活素质,让村民脱离、乱、脏、差、不堪局面,是造福全村子孙后代的公共事业。这项伟大的公共慈善事业被林先汉与秀英粮食转运站仓库员某某歪曲说扯成是两人之间争占宅基地。林先汉兄弟霸占集体耕作地后,更利用自己当小组长掌握公章的权利弄虚作假、歪曲事实、欺骗组织乱打报告为自己的违章建筑呼风唤雨,是一种滥用公权的典型事例。更有甚者十五经济小组长不明真相也滥用公权在已不关的报告上加盖公章。建于以上四点所述事实,请镇政府组织纪检等部门严肃调查落实处理两经济社小组长滥用公权乱盖公章等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

  

  六、霸道属违法,违建要坚决拆除

  

  不管林先汉兄弟与秀英粮食运转站仓库管理员某某怎样制造假象,为达到霸占耕地成为自己宅基地,而有意在附近相邻村庄拉拢不明真相的人与自己有利益关系的人。在东山镇集市上乱发传单扇动群众,散布谣言,造谣惑众,激化矛盾,说什么:“某某村建设生态村是个人行为,邻村群众极力反对,近期内将发生流血事件,或人命案等等”的假话、假象,给政府有关部门制造错觉。造成政府部门错误理解,给政府部门在拆除工作上增加了理论难度。我们以下村民强烈请求,镇政府部门一定要根据土地政策和规划有关法律,参照“我省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区外违规建房一律依法拆除(海口晚报8月3日),”并根据秀英区有关领导指示给“五大工程”办公室向东山镇政府送达的督办通知,“要求立即拆除该建筑,如不能尽快拆除将视情况问责相关责任领导”。的有关精神拆除违建还路于民。

  

  垦望镇政府有雷厉风行的行政作风。

  

  此报造:

  

  

  东溪村委会十四经济社村民

  

  2012年 4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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