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6日海南都市报刊登了这样一个报道: 本报海口4月15日讯(记者纪燕玲 通讯员林明耀)14日,总投资119091万元的三道呀诺达大自然雨林休闲中心项目合作开发合同签字仪式举行,标志三道农场投身二次创业转型跨越式发展迈出了新步伐。 据了解,该项目是呀诺达景区的二期配套项目,项目建设涉及热带雨林风情商业街、19队雨林度假酒店群、21队大自然雨林度假山庄。 项目签约后,三道农场迅速成立项目合作工作小组,从供水、供电、通路、征地、清苗、拆迁等工作落实责任人,为项目早日开工、早日建成、早日投产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笔者想知道这样一个大动作的投资项目是经过国家那一个部门或者海南省政府哪一个单位审批的?有相关的合法手续?目前海南省政府大力宣传生态岛建设,而呀诺达景区是在海南中部热带雨林保护山区的保亭,国家早在几年前已经颁布有关禁令在自然保护区里进行大规模的开发建设,斗胆问问呀诺达“建设涉及热带雨林风情商业街、19队雨林度假酒店群、21队大自然雨林度假山庄”的建设相关手续是怎样办出来的?是否对海南的生态造成破坏?其建设项目是否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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