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位于海口市海甸岛世纪大道8号的鸿天阁小区北区B2幢一楼一间居室被改造成对外经营餐厅,占用小区户外公共草坪用地,改成自家亭阁用餐,营业至今。从业主搬来入住到现在,环保问题日益突显,油烟使用的是居民楼的公共烟道,整天播放各种音乐,声声入耳从早到晚扰民。 因本人身为孕妇即将生产,居住此餐厅楼上,有多间内室窗户直对该餐厅,油烟味也日益甚重,不堪其扰,向其反映问题,望能协调解决,但该营业主为承租该餐厅的,他自称要向房东提出解决,过了多日,尚未曾主动联系我们妥善解决油烟等环保卫生问题。其态度已让本人产生不满情绪。 居民不同意的情况下,这种餐厅还能在居民楼内营业吗?应是不允许的,作为海南相关部门管理如此松懈,这其实是一种乱象。其作为营业餐厅的环保、消防等各方面资质应该有所要求与约束吧。该小区的物业管理也应该起到小区管理的作用,像城管一样,多方面考虑各业主入住其间的生活感受,应从中双方协调,让生活更美好,对业主反映的相关问题没有后续跟踪也是一种失责。 经常看本网新闻,特别是百姓声音这一版块,今天特发此感慨,表述一下这种生气、失望、郁闷的遭遇,恐怕还有很多居民楼或者小区的一楼被擅改成营业餐厅的情况,希望相关部门考虑到未经居民同意,不允许居民楼内设置营业场所的工商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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