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林湖国际社区系屯昌县高端住房一个小区,其开发商美丰在交房中存在的面积及业主的质量诉求问题,初步调查为: 1,美林湖按合同规定1月15日交房,实际并不具备法定交房条件。 ----至今提供不出《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证明楼盘质量合格可以交付使用的法律程序还没有履行完成! ----没有《住宅质量分户验收证明》,按海南省住建厅2011年87号文要求的分户验收尚未进行。发给已仓促收房业主的质保书即无签字又无公司印章。 ----经与屯昌测绘所核查,物业提供的借以收面积差异款的“房屋实测面积表”,竟然是今年1月5该所按图纸计算的预测数据,正在交付使用的美林湖一期至今还没有实地测量过! 2,未达交房条件就急发通知,让全国各地业主千里迢迢收房,是极不负责的行为,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极大损害。 ----物业收房流程规定交完面积补差钱后才让验房 ,验房签字后才给钥匙,外地业主千里收房,无地落足,只好先交后验。 ----说建筑面积是专业测量机构测实测的,开始只是口头告之建筑面积数,后来才知道套内建筑面积缩水。 拿预测面积数竟敢收钱?面积没有实测数据怎么竣工验收备案?写入合同的面积数怎么来的? 鉴于上述情况强烈要求: 1,立即停止收楼程序。 2,认真执行海南省住建厅发【2011】87号通知及《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办法》的规定,立即组织逐户逐屋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并按该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抓紧整改,补好单位工程验收这一课。 3,当贵公司按程序依法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经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审核,按《建筑法》61条,《合同法》62、153、154条规定具备交房条件时,请重新确定日期,书面通知业主办理收房手续! 4,已办理入住手续的业主申明保留追究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从合同第八条的交付期限起,至开发商具备交房的法定条件并再次书面通知本人之日止计算。 也请人民网等公众权威媒体进行关注!!代表一期的将近500多户业主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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