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小轿车都是专人专用,院书记、院长、副书记、副院长一人一辆,严重违反了海南省厅级以下干部不的配备固定用车的规定,和中央文件规定的公务用车不能超过18万、排量不能超过1.8升的规定, 下面是具体车号车型使用情况:张**(丰田皇冠3.0 约四十万,车牌号:琼E:0AL66),黄**(通用别克林荫大道3.0 约四十万 车牌号:琼A:L2652),徐*,党委副书记,正处级,(日产天籁 约30万,琼A:H8205)唐**,副院长,正处级(通用别克琼A:E5611),舒火明副院长 丰田锐志琼A:0AL38约三十多万,这样违反省里的规定, 是不是非法占有使用贪腐国家财产, 致使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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