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市政府负责人: 你们好!我是万宁市万城镇南星村人。名叫刘吉二。生于1952年12月,今年就60周岁了,高中文化。1972年7月为万宁北坡信用社正式职工,1983年因工作错误失去公职离开单位后,此后一个直生活在农村务农到今天。 2012我就到退休的年龄了。可是,在当今政府都在普及养老保险。全社会提倡普及人人享受到养老保险的今天,在社会主义优越制度下,人人都享受到政府的关怀,人人都有退休金,安享晚年幸福生活的时候,我却是成了一个到今天还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人,我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却从没有办养老保险,让我忧心如焚。现我已经年迈力衰,也已经丧失劳动能力,并身体也多病,我和老伴都没有生活经济来源,并且我与老伴也年老多病,我目前风湿病,心脏病等等一直没钱医治,重病一直拖着,现在行走都很困难,我与老伴靠孩子接济的生活费一个月生活费只有200元,而孩子他们又没有固定收入,孩子给的每月200元生活费也是时有时无,我与老伴又生活很是困苦的,已经濒临绝境,所以希望政府能尽快解决本人的问题。 到目前本人还没有缴纳过养老金的原因有二点: 一是由于我个人失去公职后,一直住在村,消息闭塞,多年以来一直都不知道如何办理个人的养老保险。 二是,在九四年开始交养老金后,可是文件在我原来的单位市信用联社里,我根本不知道,信用社也没有通知我,所以没有交养老金。 2011年 10月份我到原单位市信用联社找档案时,与单位的办公室主任亚铃谈过单位能否为我办理养老金的问题,她说:待十二月份和其他还没有办理的职工一起缴纳,而去年十二月份,我往联社查问,办公室主任又说,等象我这样的原单位的人员集中齐后才与上级联系考虑办理的事,可是,目前办公室主任已经换人,因此我的问题又停了下来。 最近我到市信用联社请求交养老金,但由于原办公室主任换人,我找了相关人员,但是,信用社也没有人管我的事,后到我万宁市社保局访问,市社保同志说:可由信用社向省社保局交款办理,我又到省社保访问、目前省社保局推回万宁市社保局办理,我就在这样推诿中不知如何是好!以至我个人养老保险的事到今天还没有音讯,而本人已经年老,难于再有精力过多的奔波走访相关单位,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能以书面向上级反映个人困境,以期个人的问题得到重视和解决,落实个人缴纳养老金的问题。 这里,本人以下提出一点请求是能在原单位缴纳营养老保险,缴纳费用由我自己出。 我请求能在原信用社缴纳我的养老保险,因为我原单位对于开除公职的同志,也曾有的由原单位办理了他们的养老手续的事例。第一个是,与本人是原同在信用社工作的同事。曾经贪污公款被判刑15年,出狱后已在我原来的单位办理了退休,领取了养老待遇。第二个是,贪污公款70000元,被判7年刑期,现也已经在原单位办理了退休。我错误处理比起他们还轻得多。因此我理应得与他们两人一样在原单位办理养老保险才是公平的。 因此这里,本人请求通过在信用社我原来的单位来缴纳养老保险,但是,缴纳养老保险的钱,由我个人负担。 本人的问题,近年已经向相关部门反映过多次,只是一直没有着落。本人是万般无奈中才向万宁市政府反映的,我也信并相信政府是不会让人成为老无所依的社会丢儿的,我想,在当今全社会提倡普及,人人享受到养老保险的今天,政府不会对我的困苦视而不见的。 因此我恳请市政府领导,重视本人正当请求,恳请政府能解决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问题 ! 此致。 万宁市万城镇南星村:刘吉二 手机:13637527924 2011年2月 2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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