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界网友您们好: 20年代海南儋州市有关部门,在我家不知情的情况下,有意给陈锡龙、陈再华、陈宗锡、商恩瑞颁发林权证、承包合同,重发包我家80年代承包未满期的林地,大面积地毁伐了生产作物,分文不赔偿。事发后,我家有儋州市土地权属争议协调处理的通知书,儋州原林业局的调处报告,国家、林业局、海南省信访局的转送告知单,海南省林业局森林查办通知书,海南省第二中院向儋州法院发出转办通知书,儋州法院给高乾壮的来信答复。我家以这证据和儋法的指示,从2003-2012年,找儋州市农委、森林公安局、公安局、治安刑事侦查公安、纪委、效能办这些部门互相推卸责任,不给处理,也不给制止毁林、胶。请问,我家要到哪个部门去找解决呢?因此,打扰您们帮我家找一找属哪个部门解决的职责,及时解决。谢谢! 高乾壮、麦春英 2012年2月23日 电话:153089595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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