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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解决儋州东成长茂村土地被违法征用的请求书

2013-1-11 04:25| 发布者: tzlifute8| 查看: 169| 评论: 0

摘要:   有关政府、有关媒体:         我们是儋州市东成镇长茂新村的全体村民。我村那东公路25-26公里处的两旁土地是东成地区城乡开发建设的黄金地带。94年间儋州市华隆置业开发公司吴其祥(已逮捕)与我 ...
  有关政府、有关媒体:

  

  

  我们是儋州市东成镇长茂新村的全体村民。我村那东公路25-26公里处的两旁土地是东成地区城乡开发建设的黄金地带。94年间儋州市华隆置业开发公司吴其祥(已逮捕)与我村协议征用120亩土地作为宅基地开发出卖,并定协议签定后,20天内把土地款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并当面把存折交给甲方才能开工,若超过时间本协议自行取消。但是吴其祥单方违背协议,不按时付清土地款, 使签定的协议失败。

  

  

  96年,为了充分发挥该块土地效益,我村向市政府报告要求将该地进行复耕,市政府管线领导陈焕康副市长批示由市国土局办理。从此,我村在该块土地上育林,现用于生产环保砖厂,发挥了不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今天,随着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儋州西部中心城市建设的东风,使地价大幅上升。因此,朱武冒出来,以原华隆置业公司股东的身份,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我村新班子李启盛等5人在未通过任何群众同意的情况下与他签定一份《完善征用地遗留问题的补充协议书》。妄图死灰复燃,把已经失效的协议重新使用。更可怕的是他们阳奉阴违,在《协议书》中说的是120亩(含留成土地20亩),而红线图划到150亩,而实际占用到160亩,(其中耕地30亩、林地100亩、村民住宅地30亩),比原来的协议多出40亩,试问这是什么货色。

  

  

  这个违法《协议书》于2011年5月30日鉴定后,被我村群众发现,造成群众愤气冲天,到李启盛等5人家去论理,使得他们哑口无言,只好道歉要求原谅。

  

  

  2011年6月,村民集体签名,将朱武等告上儋州市人民法院,法院已开庭审理,但未当场叛决,事后,法院和朱武等通过“中间人”向村民请求友好协商解决,但我村民拒绝协商,要求法院秉公办案。但至今,法院没有任何口头和文书下达村民,案件久拖不决。

  

  

  省委书记罗保铭多次强调:民生是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头等大事。综上所述,请求政府有关部门发挥作用,依法取消违法征地《协协书》,维护我村群众的合法利益,避免不愉快的事情发生,促进我村社会经济的发展。

  

  

  东成村委会长茂新村全体村民

  

  2012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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