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一:关于居委会原干部贪污挪用征地款的问题。 1992年,海南德海房地产公司征用了我居委会的876.675亩土地。该公司不久就将相关的征地款及青苗补偿款划拨下来。原本按要求这些款项应该全部发给所有居民,可是原居委会干部李某(原居委会副书记、现为居委会支部书记)、陈某(原居委会支部书记,现万泉镇退休干部),在划拨这些款项的时候,未经群众同意,却截留了518385元,名曰是“办沙场”。 可是,居民的土征用款应该全额拨付给居民,因为这是居民的命根子钱,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截留。然而,作为干部的李某、陈某等人却利用手中的权力,无视居民的利益,无视党纪国法,为个人私利而挪用了应该属于全体居民的土地征用款。 然而,令人更无法理解的是,这51万元办的沙场最后也不见踪影,52万元就这样“失踪”了。 这些干部有什么权利截留这些款项呢? 谁同意他们挪用居民的征地款搞沙场呢? 沙场为什么搞不成呢? 51万究竟谁贪污了呢? 多年来,居民一直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个问题,可是如此明白的问题,有关部门就一直装傻。这其中是什么原因谁也不知道。 难道这个问题就这样不了了之吗? 其二:居委会原干部用公款36万元购买土地如今不知道在哪里。 除了这51万元的征地款被挪用,李某、陈某等人在1994年5月16日还代表居委会以红星橡胶木改性厂的名义向海德公司支付购地款360000元。 然而,多年过去,这36万元买的土地在哪里呢?为什么这块地没有归属到居委会的名下呢?是否有人花公家的钱买私人的土地了? 关于这个问题,2006年9月15日,琼海市审计局已经得出审查结论,在审查中没有发现该地的土地使用权。 竟然审计部门在审计中没有发现这花了36万元买的土地,那么,这36万元究竟花在哪里了? 为什么审计部门已经得出结论,有关部门还不明察呢?这可是关系到党纪国法问题,关系到百姓的利益问题。 因此,居民迫切要求,必须查清这36万元的去向,如果买了土地,那么地在哪里?为什么不归还给居委会。 而如果没有买土地,那么这36万元究竟是谁贪污了? 如此两个问题,请求上级领导再次派员调查,还事实之真相,惩处有关贪污渎职官员。 琼海市加积镇红星安置区居民法人代表符忠海(13707536493)、莫友炎(13907524675)、郑得臣(13647597620) 2012.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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