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位于三亚临春河路与商品街十三巷交汇处的在建工程---银河公寓,系一少报多建工程。由于其少报多建,故其虽于2009年1月取得了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其基础开挖时并未通知三亚市规划局现场放线,基础完成后直到现在也未通知规划局现场验线。 因其少报多建,故存在两套施工图,基础开挖时,实际用施工图尚未完成设计,施工时相应防护措施不到位,对相邻小区产生了破坏。激起了相邻小区业主的维权并举报这一违建。2009年7月三亚市规划建设局对该工程下达了停工通知。理由为未经该局放验线且相邻小区业主投诉。 2010年1月5日,三亚市规划局函达三亚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函号2010年04号《关于查处违法建设的函》),重申了2009年令其停工时的内容,要求三亚市综合执法局查处该违建。 2011年12月,受其违法施工危害影响的相邻小区业主再次聚集在三亚市政府信访局,要标查处该违建。 然而三亚市查处违建的相关职能部门却是如此态度: 1、综合执法局:少报多建,存在技术问题,要会同规划部门查处。要等到楼房建好后才能发现。执法局也从未收到规划局的查处函。 2、住建局:他们不知道规划局有这个停工通知。就是有的话,住建局是房屋建设主管单位,跟规划局平级。他们不受规划局的文件约束。 3、信访局:这个工程有施工施可证,是个合法工程。 在此,针对以上三个部门的态度,质疑: 1、违建工程是2009年1月12日取得的施工施工证,令其停工是在2009年7月做出的,且2010年1月相关部门还向执法局发函要求查处该违建。又怎么会是个合法工程呢? 2、三亚市规划局做出的停工通知且仍在生效的停工通知,三亚市住建局凭什么置之不理呢?难道三亚市住建局在该工程中有什么交易? (相关认定该工程违建文件扫描件随后发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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