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物价局搞了个物业小区公共水电费分摊办法,现在的情况是:反正公用水电有业主掏钱了,致使使用小区公用水电的物业人员大手大脚,长明灯长流水也没有人管,与中央提倡的绿色环保的理念完全是背道而驰的。这样,一方面,没有封顶的公用水电分摊费用必将造成物业与业主之间新的矛盾,与和谐社会的倡导是相悖的,另一方面,小区公共水电使用人与出资人分离,造成了国家大量宝贵的水电资源的浪费。想一想,海南有多少个小区,整个国家又有多少个小区,如果都这样搞的话,每年要增加多少个大型的发电厂和水厂,浪费多少宝贵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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