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笔者在网上浏览新闻时,无意间进入《博客新闻社》网站。网上两篇《致赣榆县委书记王加培的公开信》引起笔者的注意。 一篇是朱孔剑写的,文中大意概括起来说,就是县委书记王加培当如何真正为民服务,如何实践三个代表,才能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全文上下无不充斥着质疑声。当然,笔者看了这样一篇《公开信》自然不会信以为真,也不会就此怀疑赣榆县委书记王加培的能力。然而,当笔者读了第二篇“董入广”的〈因公伤残人给赣榆县委书记王加培的一封公开信〉后,笔者以为,赣榆县委应正视网络“公开信”。 为何如此说呢?因为,董入广在其〈公开信〉中反映出的三个问题,都与当前官场腐败有关。 一是对董入广的不公处理。董入广,男,今年46岁,原任江苏赣榆县公安局法医,82年入伍,毕业于南京军医学校,在部队从事军医工作,1995年转业在赣榆县公安局从事法医工作,曾因公负伤,属因公伤残人员。然而,2003年10月14日晚,董因酒后开私家车子出现交通事故(该事故无人员伤亡及对方车辆损坏),四天后却遭赣榆县公安局草率辞退。因为,公安局对董入广既没有遵守《国家公务员法》第 84条(一),因公伤残,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不予辞退的规定,也没有同意董入广复议。况且,董入广还没有在公安局辞退书上签字,这不是强奸民意,又是什么?另外,董入广被辞退了,公安局既没有收回其警章、警衔、警号,也没有开除其党籍,只是四个月后停发其工资。试想,董入广是名公务员,是名党员,是名警察,县公安局对其如此不公处理,如何令人信服?又怎不遭到质疑呢? 二是赣榆县公安局是否存在腐败: 在〈公开信〉中,董入广这样写道:单位不知道因何种理由解决了下列问题,而惟独没有给我解决:(1)、曾因经济问题被判刑出狱的警察安排了工作 ;(2)、曾因受贿被判缓刑的警察安排了退休 ;(3)、多年前曾因嫖娼而被开除的也安排了退休 ;(4)、03年因为酒后驾驶被辞退的警察现复职上班。 笔者以为,如果董入广反映的情况属实的话,这里面就存在“权钱交易”,就存在职务犯罪的事实。试想,如果此事属实,是否就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是否要引起县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呢? 三是董入广的信访路何日才是尽头? 从〈公开信〉中笔者看出,董入广是个老信访户,虽然笔者不知道其有多少年的信访经历,但是,从他说的:“在去年奥运前,我在网上发布给上级领导的一封信,引起省里重视,要求县局给予解决问题,而局里派政委鞠言华以及时任副局长刘希恩(现任政委)来做我工作,答应我只要不上访,就帮我解决问题,恢复工作,并补偿工资,还称专门组织人去县里汇报并请求解决。局长专门派司机送来西瓜安慰我家人,奥运过后又反悔说我伤残是单位人员造成的,伤残程度没有去民政部门鉴定,公安的鉴定无效,公安的鉴定能确定行为人的罪与非罪,在法律上都是有效的,为什么到我的身上就无效?局长王兴亚扬言:他董入广怎么告都没有用,我是全国人大代表,派出所打死人我都能花四十万摆平,十七大会议开幕上,我的镜头比中央委员还多”的话语中,可以得知,董入广的信访路还很长,因为这里面存在着“领导不想为其解决的因素”。而这“不想解决”的因素,说到底也是腐败的一种表现。 大家想想,如果领导都不想解决人民群众的问题,人民群众的困难又如何解决得了?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董入广的“公开信”,更应引起县委领导的重视。县委领导就要正视网络〈公开信〉。 实践也证明,只有领导干部切实按照胡总书记的“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去认真实践“三个代表”了,就能很好地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人民群众的信访路就会越走越短。试想,如果真是这样了,老信访户还用得着到网络上写〈公开信〉吗? |
Powered by Discuz! .
© 200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