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了一辈子,如今面临流落街头。12年了,没有安置。 家被拆了,逼我们租你的房住,房价年年涨,就因为我们是普通老百姓。 海南省农垦总局办公会议纪要 海南省农垦总局办公室编 二000年五月二十四日 5月22日,全孝华同志受局长林玉权同志的委托主持召开总局办公室会议,专题研究总局公安局新建办公楼的选址问题。 一、关于总局公安局新建办公楼的选址问题,会议决定总局公安局新建办公楼选址在总局机关东大院内,具体地段为现总局机关东大院44、45、46、47栋瓦房及总局机关幼儿园一栋混合结构平房所在地。该地址东邻农垦城规划1号路(原规划路需向东移,以确保选址地段东西向宽50米), 南街金牛路,西靠幼儿园围墙,北临东大院50栋2层楼。拟建的公安局办公楼高7层,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 二、关于新建总局公安局办公楼需总局机关幼儿园部分职工搬迁及教学实物园、幼儿活动场所受影响问题。1、会议建议总局集资合作建房领导小组从拆迁安置的特殊情况考虑,批准搬迁的机关幼儿园4户双职工、8户单职工参加总局机关集资合作建房。2、会议决定现总局机关幼儿园西边围墙延伸到西边现瓦房的墙角,所增加空地面积作为机关幼儿园教学实物园、幼儿活动的临时场所。 三、关于总局机关东大院44、45、46、47栋瓦房的拆迁问题。会议决定由总局办公室负责动员住户搬迁及做好拆迁具体工作,限于6月30日前完成。 四、会议决定与金牛路相连的农垦城规划1号路,道路长150米、路面宽10米,由农垦城开发建设总公司负责修建,在总局公安局新办公楼竣工之前交付使用。同时,农垦城开发建设总公司要抓紧时间与是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做好农垦城规划1号路的规划调整,提供规划报建的有关材料。 五、会议要求总局办公室、公安局和农垦城开发建设总公司、总局机关幼儿园等单位要从大局出发、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积极协作,共同努力,确保新建总局公安局办公楼的顺利进行。 出席人:全孝华、罗坤金、兰泽祯、莫均荣、王朝波、李菊蓉 发至:总局领导,总局办公室、公安局、计划处、财务处、社会事务处、农垦城开发建设总公司、总局机关幼儿 校对:张伟斌 打字:曾秋兰 (共印3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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