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法委、省公安厅、县公安局 您好!我们是加来农场大尧作业区敦隆村委会。今天,我们来信如实向您们各位领导反映我村委会在请求加来、红华农场及农垦总局划拨土地建设敦隆新村(风情小街)中,因种种原因引起红华派出所于去年12月21日至23日错抓我村3位村民的事。请您在百忙工作中细阅并帮助我们解决此事。 敦隆村始建于明朝中叶,至今已有400多年历史,其位于临高县东南20公里处,东距加来机场3公里,南邻加来墟2.5公里,现有300多户,在村人口近千人,在外工作300人。 1952年12月,临高县土改部门根据当年我们村的常住人口状况,统筹规划坡地745亩给敦隆村人耕种,以村为中心其四至为南面至松枝村止;北面至美舟村止;西面至敦隆老村止,东面至现红华红侨21队水泥路止。 1954年4月红华农场成立,当年国家相关部门把我们村从东面至北面共591亩坡地划给红华农场种橡胶树。1987年,我村与红华农场土地纠纷时,该场承诺在胶林所种的防风林带,售后双方分红。 1980年,加来农场又划拨我村处地154亩种植橡胶树。 红华、加来两个农场先后在这两片的土地上种植橡胶树,即现为临加公路的我村村牌T字两侧,总面积约700多亩。 数年来,我们热心为海南农垦发展经济添砖加瓦,我们敦隆村感到自豪。同时,我们村在农垦各级组织的领导下,不断深化经济结构调整,提高村民经济收入,村民安居乐业。 但是,我村一直沿袭400多年来乱搭建房子的陋习,造成房屋坐落不齐,污水弥漫,臭味熏天,行人通车极为困难,影响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形象。 因此,为了适应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形势发展,我村拟定在村庄北面选址规划建设一个新村,即临加公路与通往我村路口交叉的丁字处建设新村,新村按330户人家,每户两间(每间4×20米)计算,用地约80多亩,该新址涉及公路两旁的红华农场种的橡胶树近千株。对此,我村特向红华、加来申请给予划拨80亩土地建敦隆新村,并得到两个农场的支持。 于是,今年5月下旬,经加来、红华两农场协商讨论决定,由加来农场行文向省农垦总局呈报申请我村建文明生态新村项目的报告,已得到省农垦总局大力支持。 但是,近来年红华农场大概“穷思则变”,把防风林带地段的树卖掉了,该场在没有给我村分红所得树款同时,擅自把当年政府划拨我村的土地(即橡胶树防风林带地段) 有意向转让给李忠老板等人搞房地产开发,我们认为红华农场这样做法是不妥。其一:该场有意向转让我们的土地给李老板搞房地产开发,其已改变当年政府划拨给该场种橡胶树土地用途性质,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有关条款规定,这片土地应归还我们村经营;其二﹕该场在意向转让土地时应考虑我村优先,其因该土地原权属是我村的土地,同时我村为适应建设国际旅游岛建设文明生态村是适合新形势所需﹔其三﹕红华农场在省局土地权属没有确权落实的情况下,没有与我村协商有关土地转让,擅自有意向将土地转让是错误﹔其四﹕我村向省农垦总局呈报要求把我村建成文明生态村的申请,已初步讨论通过,不日,将审批建设。 今年5月下旬,李老板等人在腾出防风林带空地约20亩,欲想搞房地产开发被我村发现。 于是,为了捍卫我村的土地。去年5月上旬,我村民自发到该防风林带空地种上浆纸林桉树苗。在我们种树工地上,李老板派员到现场与我们协商,当场,我们要求李出具与红华农场承包土地合同书,李哑口无言,没有拿出承包土地合同书。在我村与红华农场因土地纠纷中,我村民种上浆纸林桉树苗。 不料,过了一个月后,李老板把此地与加来农场社区主要负责人谢家琳的表弟某某为合作伙伴巳借口,以权势压人,把我们种的树拨掉了一些,种上橡胶树苗。 李老板的行为被我村民发现后,村民自发到该地制止且把李种的橡胶树苗拨了小部分,尔后补种新的浆纸林树苗。目前,该片浆纸林地长势良好,树冠约1米。 时过半年后的去年12月21日至23日,红华派出所以“莫须有”———破坏公私财产的罪名,错抓我村王兰英(女) 、符建成、符建平3位村民,至今还没释放。目前,他们关押在县看守所。红华派出所曾经欲想把该案移交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但县治安大队看出此案由出入,不受此案。目前,该案件仍由红华派出所办理。因为李老板请县物价部门到现场勘察评估拨橡胶树苗有400株,每株20元计算,共8000元。其实,整片地的空树穴约100株。加之,此片地的主人不是谢的表弟某某。 错抓王兰英等3位村民,他(她) 们都是家庭的主劳动力,且上有年逾花甲的父母、下有正在上学的孩子都需要他们照顾,尤其目前是冬季瓜菜收获季节,他们在各家里都种2至4亩的菜椒,急需要加强防虫治病等田管工作。像王兰英一家,由于她被抓后,家里失去她的主劳力,自家种2亩多的尖椒已患上枯萎病等病虫害占80﹪,眼睁睁看着“煮熟的鸭子也会飞”,一造有种无收季节将使她失收1万多元。由于她家冬季失收,致使她明春搞春耕生产将失去没钱买肥料。 像王兰英一家那样,符建成、符建平两家种的南瓜、菜椒等其它叶菜也同样遭遇到病虫害的危害,由于这两家失去家庭骨干劳动力,她们的妻子因没有农业技术知识,无法加强防虫治病,任由病虫害的蔓延。其与王兰英一样同病相怜,在今冬明春生产将给他们烙上苦不堪言的结局,过着叫苦不迭的季节。 王兰英等3位村民被抓后,李老板等人通过活动找关系,强求我村在要求释放王等3位村民之前,必须与他们签订协议书,并一定做到三点要求,其一要求我村民把我们种植的纸桨林树全部拨掉;其二要求我们赔偿橡胶苗树8000元;其三要求我们把原放在空地的石头搬出。但我们不同意,(其因该片土地原权属是我们村,目前,省农垦总局有关于土地确权属还没有落实,换句话来说,这是我村与红华农场因土地纠纷问题,与李老板等人无关。)于是至今他们不放人。 但王等3位村民被抓此件事的发生红华农场党委及海垦红华分公司不知情。 我们质问,几十年来,我村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把几百亩土地让出海南农垦经营,难道没有功劳吗?红华农场擅自把我们的土地改变用途性质,有意向转让给某老板作房地产开发合法吗?我们在向省农垦总局请示解决划拨土地80亩给我村建成一个文明生态新农村错误了吗?同时把毁林事件当作刑事案件来乱抓老百姓合法吗?。 时下,全省各条战线正在掀起开展“文明大行动”高潮活动中,红华派出所错抓王兰英等3人的行为能不引起你的重视解决? 因此,我们恳请贵君为我村当家作主,帮助我们解决此事,并释放无故错抓王兰英等3位村民。谢谢! 此致 顺祝贵君:新年快乐! 阖家幸福!! 加来农场大尧作业区敦隆村全体村民敬上 2012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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