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由国兴大道大润发超市前往南大立交桥的途中,在通过海府路立交桥时被一交警拦住罚款20元,理由是:非机动车应该走非机动车道。当时因为赶着上班,所以没有仔细看清楚罚款单,后来我发现罚款单上写的是因2009年违法了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决定罚款贰拾元。罚款单的日期又是2011年12月26日,数额虽然不多,但这日期让人看不懂,真是哭笑不得!这钱倒是是不是该罚,罚了以后是否直接上交,真让人不禁联想翩翩,那个交警的罚单可是有一大叠这个日期的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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