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目前有15个副省级城市。据了解,除深圳市外,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高于14个副省级城市。海南省指导价格高于14个大城市,不符合我省居民经济收入水平和位次。 试问海南省物价局,你们制定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符合法定程序吗? 《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款:“政府制定或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应当实行听证。” 《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以发改价格〔2007〕2285号文发布)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者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价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价格法》第二十三条:“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试问海南省物价局,你们制定、调整我省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违反《价格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应承担何责? 《价格法》第四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法规定,超越定价权限和范围擅自制定、调整价格或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并可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附: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高于14个副省级城市(http://pour.0898.net/read.php?pourId=22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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