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和我媳妇属于户籍与居住地都分离情况,我的户口在泰山区徐家楼,媳妇在章丘农村,我们现在住址泰安市岱岳区,且都没有正规工作单位。2012年3月份在泰山区领的结婚证,现在媳妇怀孕4个月,之前咨询说准生证应该在女方户籍办理,可是女方户籍却说由于她不在户籍地常住,在哪登记在哪办理,可是泰安市泰山区计生委工作人员说根据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统计管理意见(试行) 规定,男方属于居住地和户籍地分离,应到女方户籍地办理相关证件,泰山区协调出具相关证明。可是媳妇村里就是不给办理,泰安也不给办理,两头来回跑,全都踢皮球,我想问一下,作为一个合法公民到底还能办吗?两边都踢皮球,到底要怎么样。还有天理吗,望领导帮助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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