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来青岛胶州的一名务工人员,于2010年6月份起在青岛金威塑料机械有限公司做业务员,2012年4月份因公司2011年拖欠工资达7个月、2012年拖欠提成和4个月工资辞职,并且公司就我一个人没有给办任何保险,也未签劳动合同。辞职后在胶州劳动局起诉后,5月初在公司电话答应给提成和工资的情况下第二天让我去厂里草签了协议,公司又说我在劳动局撤诉后只发提成,工资随车间工人发放,4个月工资只计算了4741元(月基本工资1800,但只计算上多少天班算多少工资,春节和元旦放假都不算工资)。当天在劳动局我撤诉后付了给我提成,所欠4741元工资出具了欠条,法人将还款日推后到2012年10月1日。因为7月份的时候他们员工工资就已经发到5月份了,所以在还款日之前,我多次电话联系公司,公司不是说没钱就是说财务不在。 我曾经到法院起诉因为欠条未过10月1日,被撤诉。找胶州劳动局,他们说我之前已经起诉过一次不受理,叫我拿欠条直接再去法院起诉, 我不想再通过法院解决这个问题,我想问下这边的劳动部门是否应该继续协助我讨回已经被严重缩水的工资,因为当时在劳动局和解的,欠条也是在劳动局工作人员监督下完成的,这个监督应该有始有终吧。我们出来打工背井离乡的也不容易,就这么个工资还被扣得剩下这么点,并且保险我都还没计较,但是工资现在就是赖着不给,希望你们能帮我下,盼回复,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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