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于2010年离异,有一女归男方抚养。2012年注册结婚,男方为初婚,女方为非农业人口,想迁户于男方,可男方计生办坚决不接收。女方以前工作单位已经破产,并且单位地址已经拆迁卖掉。现在计生关系在县城城关计生办,现在去办理准生证却遭遇了踢皮球,让回去找原单位,可原单位已经破产,职工已经四散各自谋生,再回计生办却说这个情况办不了。没办法,现在一直拖着,没人管,我们也不知道应该找哪里管!男方是初婚,按法律是准许合法生育的,现在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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