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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周村辛街7号楼4单元102住户乱搭乱建

2013-1-21 23:26| 发布者: 新闻传播| 查看: 232| 评论: 0

摘要:   尊敬的领导:   您好!   现向您反映山东淄博周村元宝湾辛街7号楼4单元102住户在地下室、地面公用通道内乱搭乱建问题,请相关部门依法拆除违法建筑。   此问题多年来多次通过各种渠道向省、市、区 ...

  尊敬的领导:

  您好!

  现向您反映山东淄博周村元宝湾辛街7号楼4单元102住户在地下室、地面公用通道内乱搭乱建问题,请相关部门依法拆除违法建筑。

  此问题多年来多次通过各种渠道向省、市、区以及当地主管部门反映,可至今未解决,恳请上级领导出面给管一管。

  当然,大街办和居委会工作也做了,多位领导亲自出面,一次次劝导,阐明利害关系,该住户也表示事后一定拆,说的好好听,就是不行动。

  无奈该住户在此单元楼内外乱搭乱建太多了,把所有能占的公共通道都据为己有,在大街办和居委会努力下,拆除了地面的私建铁皮屋,为此我给淄博市纠风办、淄博市监察局、周村区政府以及大街办发去一封感谢信。

  2011年9月102住户当着4单元西户所有用户及楼长的面,表示在2012年正月之后自行拆除,并拍着胸脯说:说话不算话,还是人吗。有现场录音以及当天周村报(附件警民恳谈)为证。

  到现在乱搭乱建依然存在。对于这种人光靠劝导行吗,2011年11月在编号:37455671320286542162答复意见书中也提到要解决此问题,可到现在为止,乱搭乱建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

  区城管执法局在关于对2011年政风行风建设意见和建议的反馈情况中提到要根治乱搭乱建,可至今未见结果。

  该住户的乱搭乱建已经引起该单元西面多家住户的不满,直接影响多家住户车辆的进出。

  一、首先感谢区委、区政府、市民投诉中心、周村民生网、周村纪委、纠风办、大街办等相关领导。

  特别对于大街办领导以前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将5年来难以治理的顽疾,处理的几乎满意,在此表示感谢!大街办的领导们不辞辛劳的多次与该住户进行面谈、电话联系,有时联系不上,便放弃了自己的休息时间利用周六、周日对该住户进行了多次劝说,可以说做到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无奈该住户无动于衷。谢谢大街办党工委领导及同志们!

  二、遗留的问题有待解决。

  因家中有老人、小孩,又因此处地下室公用灯早在2011年8月份去掉,因此,此处的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给家中老人、孩子楼道安全带来隐患。

  1)此用户在该处最大违法建筑的存在,占用了公用通道的大部分面积,致使其他用户自行车有时会临时停放在我家储藏室门口,从地下室高坡处进入此储藏室门口,一则没有灯,二则视觉变化慢(由亮到暗),很容易看不清通道内停放的车辆,容易被车把戳伤,以前发生过类似事件。

  2)此用户最大的违建存在,致使其他用户也效仿,使整个公用通道变得十分拥挤,给在此居住的住户带来很多不便,同时也因占地不均引发居民楼内很多不和谐现象发生。2011年9月负责我们小区的片警在调研流动人口以及出租房屋情况时,我们有居民反映过此问题,此最大违建的存在致使另一家无法购买电动车,向来调研的民警提起过此事,因为此违建占据了大部分空间,在民警的调解、调解下,于当晚召开了4单元所有西面住户的调解会,在会上102住户当着4单元西户所有用户及楼长的面,表示在2012年正月之后自行拆除,(有现场录音以及当天周村报为证)。到现在违建依然存在。

  3)该住户还在地面(楼西侧)公用通道内构建狗舍多处,一则影响排水,西边狗舍直接影响排水沟流水通畅,二则占用了公共通道。

  4)地下室返潮严重,靠近墙体的空间多年一直无法使用。区城管队及大街办多次在答复中提到解决排水问题,可至今未解决,相反在下水道口附近还堆积了大量杂物,盖了狗窝,影响排水。

  三、要求

  1)恳请执法部门对辛街7号楼4单元102住户地下室违建房屋、地上乱建狗舍、乱堆乱放、自砌石体依法拆除。

  2)还有楼梯下面垒的铁门,(照片楼梯口的乱搭乱建)不知是谁的,也应拆除,不要给102住户楼下把柄,因在调解会上说过,别人不拆,我也不拆,要拆一块拆。

  3)恢复地面楼西侧公共通道原貌,并保持通畅,进出自由。

  地面楼西侧属于公共通道,为何搭建狗窝多处,要求拆除。为保障楼体西侧流水通畅,要求:恢复通道原貌,拆除、挪走一切乱堆乱放、自砌石体。拆除影响排水的狗舍、移走砖堆、拆掉自垒的半米高的砖垛。地面楼西侧通道属于公共通道,不能占为己有,要求恢复原状并保持通畅,进出自由。

  4)解决单元楼西侧排水问题。同时平整地面(现在地面东低西高,水流向楼体),让地面东高西低,排水通道要顺畅(现排水通道上堆积杂物太多)。

  5)请相关部门出面告知自行拆除期限,(并在回复中告知),超过期限要求相关部门予以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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