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 23:26| 发布者: 新闻传播| 查看: 241| 评论: 0
各位领导好:我是山东聊城东昌府区环卫处职工,有一事举报并咨询。历年来我单位从未向劳保事业处缴纳养老保险,致使我单位退休职工到了退休年龄,只是在本单位领取不足额的退休金。以前的工资长期拖欠,一更换领导也无从说起。这样长期下去使在职职工心理很没底,这样领取退休金正常吗?为什么不能像别的单位一样实行社会统筹?希望上级部门领导监督调查此事。以使未退休人员安心工作,不因更换领导权益受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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