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因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之后离开公司回到潍坊,期间因在当地无法办理社保,一直未缴纳。最近,新加入公司要求在济南缴纳社保,可却因原单位未进行社保减员而我不能进行社保增员,原单位:济南佳和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已解散,但当年未进行工商注销,没有工商注销证明,市中区社保就不能注销其社保账号,不注销社保账号,我这边就不能减员(社保账号里只剩我一人)。目前单位强烈要求给缴纳社保,我个人也觉得必须即可处理此问题,求助,尽快帮助解决,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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