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村位于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城区西南部,地理位置十分的优越,紧邻是“中国石榴之乡”、“中国芸豆之乡”。近年来,峄城区经济飞速发展,峄城区政府也加快了工业经济的发展步伐,大力招商引资,建设经济开发区。然而,峄城区政府,榴园镇政府,桃花村委等在建设经济开发区的过程中,采取、“以租代征”、的方式非法占用耕地,并且还占用了大量基本农田,失地农民每年每亩地只能等到1200元的租赁费,生活十分艰难。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政府应该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然而,在区政府,镇政府的纵容下,村委会占用村民的土地均为租赁而来,租金统一为每年每亩1200元,几年后又强行以超低价买断,每亩区区几万元。而国家一再强调严禁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用地建设的,属非法行为。按相关规定,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需全额支付征地补偿,安置等相关费用。村委采取每年付给失地农民租金的做法,显然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以租代征行为。两三年后又强行用超低价买断,更是我国法律所禁止的。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查局局长张新宝曾表示“以租代征”在一些地方蔓延开来,同一些政府官员的默许,纵容甚至直接参与分不开,“以租代征”成为一些地方应对国家土资源管理高压态势的权益之际。“以租代征”这种巧立明目的非法占地行为,使农民的实际利益无法得到保证,使大量耕地资源被乱占滥用。 在区政府,镇政府的纵容下桃花村委会将村民土地强行租用三年,又以超低价“买断”。“亚菲漆”以招商的名义租地建厂,后建设商品房出售牟利;“海石花”蜂蜜厂以招商的名义租地建厂,“五环电子厂”“舜天包装厂”等等都是以租地的名义开始,后村委会由强行“买断”。这种巧立明目的非法占地行为,使农民的实际利益无法得到保证,使大量耕地资源被乱占滥用,擅自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租地协议,将农民集体用地用于非农建设,对用地者而言应属非法占地,对于出租方者则属于擅自出租,这种非法行为,应从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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