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栖霞市农村信用社上班,因个人原因办理手续辞职,重新在烟台福山区找到工作后,需要开调档函调档,按照福山人才交流中心的规定,调档应由原档案所在地开具介绍信,由于信用社有档案管理权,原档案在信用社保管,可问题来了,信用社看了看平常人才交流中心的正常介绍信模版,非说什么我是辞职,不是调动,不给盖印。可是现在社会好多人一生都不知要换多少单位,介绍信也是再平常不过的,直接由原人才交流中心开给新人才交流中心就可以了,怎么到了信用社就不可以了,这样的单位也可以自己保管档案么,我该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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