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一名现役军人,四级士官,老家是外地的,我家是潍坊农村的。我们2005年结婚,于2009年12月20日合法生下一男孩,老公在地方上没有户口,我们还没达到随军的条件至今未落户。 想让孩子随我落,多次找村里协调,可村里推脱说我们不够条件。原因是我还有一个姐姐,姐姐家的孩子户口落在了我们家,我的孩子就不能落。因为按照我们这里的村规民约,双女户只能落一个,所以就不能给我的孩子落。 查过很多资料,村规民约是不能和法律起冲突的,而且现役军人在各方面也是享受优待的,孩子已经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作为一个军人,保家卫国,子女的户口怎么落,应该找哪些部门帮助协调,等待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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