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11年11月1日起山东省启动了异地就医直接参保的政策。我想问一下:10月份在济南住院、现在仍然住院的患者享有这个政策吗?他是枣庄市市医保,刚开始办理医保时,说是没有在枣庄市指定医院住院三天以上不给办理,所以一直拖到现在。但是当时枣庄市指定的医院建议上级医院会诊,有了这个证明为什么还不符合报销的条件呢! 如果这个异地就医直接参保的政策我们能用的话,具体程序是什么?我们该准备哪些材料? 现在有了这个异地就医直接参保的政策,也不知道我们能不能用?如果这个政策我们还是不能享有的话,那我们该怎么办?医保对我们来说不就形同虚设了吗?怎样才能保障医保者的权益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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