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郓城镇梁何庄行政村人,是2002年县里修建西环路时的拆迁户之一。当时,根据政策郓城镇结合村委补偿给我宅基地一份。2010年5月,我向县城建规划办申请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得已批准。由于家庭客观原因(老人病故)没有马上动工。今年8月,由于老院墙倒塌,我开始扒墙建房并于8月2日动工,8月6日县城管执法大队在不调查、不了解情况、不看合法证件的情况下,把我的新建院墙推倒,给我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我们老百姓的血汗钱来之不易啊!我又多次去执法大队问原因,他们要么不理不睬,要么极其蛮横地说:“有本事你去告啊!”在此,我恳求领导过问此事,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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