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号,我在烟台火车站乘车出差时,我拿了个手包,安检人员把我拦下,我解释说这里是证件和现金,我打开让他们检查,他们不愿非要让我过三品机器,我放进去后,到接包处接包时再也不见我的包了,安检人员领我立即报了案,我们也调出了当时的监控录像,可惜由于他们的录像模糊不清,不能拉近使罪犯逃脱,民警给我做了报案记录,我找了值班站长,她说包是你的,丢了你还怪我们吗,我们还能为每位乘客看包吗!她的语气好像我很愿意丢似的,无能似的,我给烟台社会广角节目打电话,第一次接电话的工作人说帮我联系记者,等了一天没记者联系我,我就再次打过去,可是工作人说一般这样的小事不予报道,我也给拉呱节目组打过电话,可是至今也无有回音,请问“人民利益无小事”这句话只是随便说说吗?站里对我的损失没有责任吗,我该不该找他们讨个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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