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7月份大学毕业,毕业后与河北某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因不懂落户要求,未和学校商议,学校将报到证的抬头称谓注明为工作单位,后到单位工作但没有落户,后(09年)回家办理户口,乡政府不予落回村只能落在乡集体户口,而我想落回父母的户口本上,因未谈成未落,年底在公司辞职并取得解约函,现乡里有新政策允许落回本村,但派出所以报到证已注明单位而非其要求的应为空白为由拒绝落户,我多方打听得知报到证一经开出不能重开,因而报到证无法达到其要求变成空白,至今户口悬而未决。请帮忙解决!不胜感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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