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事我想反映一下: 在滨州至河北的高速收费处,交警私自收受罚款。 我于十月份从某处至北京,路过滨州与河北高速收费处,由于自己耍小聪明故意遮挡汽车牌照而被交警拦下,而后我们被迫把车开到收费站旁的高速公路管理处,里面有个交警值班室。 车停院子里后,收了我们的汽车行驶证、驾驶证和汽车钥匙,对我们说要拘留15天。当时有三辆小汽车被抓, 过了1个小时,把我叫进了值班室,我给那个警员一包软中华,警员对我进行了一番训问,而后叫我交3000元,说是押金,交了钱就能走,没事了(他们还说 昨天也有两辆也是交了3000元走的)。 我心想: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车钥匙什么的还被他扣着,交就交吧。可交了以后发现不对劲,因为既然这是押金,对方就应该给开个单据之类的,但是没有。我提出要给个单据,他们中有个叫朱队长的立马就火了 对给我处理的警员说:“开单据,去滨州拘留”。 我女朋友听见了,赶紧上去和他们说好话,这才把我拉走了。 交了3000元,什么单据都没有,我自己耍小聪明故意遮挡汽车牌照愿,我愿意接受处罚,但是交警私自收受罚款事情希望贵处能去查实下,我认为此举影响太坏, 谢谢。 |
Powered by Discuz! .
© 200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