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嘉康利
爱赣榆 首页 新闻 民声 山东 查看内容

劳务公司强制解除劳动合同 赔偿不合理

2013-3-7 15:12| 发布者: 新闻传播| 查看: 245| 评论: 0

摘要:   我们是农民工现在劳务公司和我们解除劳动合同,在公司工作两年多了合同到2014年5月21日到期。劳务公司不按《劳动合同法》。第36条、第37条、第38条、第39条、第40条、第41条、第42条、第43条、第44条的规定执行, ...

  我们是农民工现在劳务公司和我们解除劳动合同,在公司工作两年多了合同到2014年5月21日到期。劳务公司不按《劳动合同法》。第36条、第37条、第38条、第39条、第40条、第41条、第42条、第43条、第44条的规定执行,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进行支付经济补偿,也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赔偿,只按年限每年1000元赔偿。因为我们在《中国南车四方机车车辆有限公司》的年平均工资5000元。我们已经被裁员300至400人因为不懂《劳动法》。让我们很多同事抽受到很大的经济损失。希望有位好心的记者帮帮我们。


喜欢

相关阅读

最新评论

QQ|Archiver|手机版|爱赣榆

GMT+8, 2025-11-29 11:03 , Processed in 0.039713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

© 2007-202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