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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头高级中学跻身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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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0 09:46: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_20090917170936_e8uMo.jpg 爱赣榆论坛

  9月14日,在第1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开幕式上,国家教育部、国家语委授予赣榆县海头中学“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称号。作为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学校,海头中学的语言文字工作取得了又一次跨越和突破。这也是继去年以优异成绩通过江苏省三类城市评估后,赣榆县语言文字工作获得的又一新成果。这一特大喜讯,对于继续推进赣榆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赣榆县师生和社会各界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具有巨大的鼓舞作用和积极的促进意义。

  今年4月,海头中学和县实验幼儿园被确认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海头中学以其突出的语言文字工作业绩,得到省语委、省教育厅领导高度评价,由省语委、省教育厅推荐申报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近年来,在各级语委、教育部门领导和专家的关心指导下,海头中学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严密细致,措施有效得力,创建氛围浓厚,活动丰富多彩,取得了显著成效,走在全市乃至全省的前列。该校2008年10月首家通过市级评估验收,被认定为连云港市首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其创建经验在全市推广。该校在市、县各类语言文字工作活动评比中均获得一等奖。特别是在今年8月,该校承办了江苏省第七期中小学诵读骨干教师培训,其语言文字工作及培训组织工作受到省、市语委领导和专家以及来自全市350余名骨干教师的交口称赞。

  海头中学创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成功经验值得推广和借鉴,其主要表现为:一、高目标追求跨越发展,体现语言文字工作精细化。二、高品位聚焦文化建设,显现语言文字工作主体化。三、高密度管理措施跟进,展现语言文字工作校本化。四、高境界促进师生成长,呈现语言文字工作多样化。五、高效能发挥示范作用,实现语言文字工作品牌化。    (县语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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