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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医保标准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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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2 09: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 者 陈兵 通讯员 黄海

  记者昨天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近日,连云港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再次进行调整完善,学生儿童的保障标准又有了大幅度提升,目前,连云港市的学生儿童医保政策在全省范围处于领先地位,学生儿童的医保待遇明显优于周边城市,包括普通门诊费用报销、重大疾病报销比例提高、校园意外门诊费用报销、连续参保可免费体检、医疗费用报销不封顶等八项新政策。 

   

  新政一:就近看病更方便

  学生儿童发生疾病,可在市区范围内32家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持卡就医,并结算医保待遇,定点医疗机构包括新浦地区的一院、二院东院、三院、四院、中医院、康复医院等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16家;海州地区包括二院西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6家;连云区包括东方医院、一四九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6家;开发区有3家;徐圩新区有1家。

  新政二:普通门诊费用也报销

  根据规定,连云港市学生儿童在定点医疗机构看普通门诊的费用也可以报销,只要是符合医保的费用,用医保卡结算可报销50%,全年最多可以报销100元。

  新政三:重大疾病报销比例提高

  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如果孩子患上重大或恶性疾病不仅是身心上的灾难,也面临着经济方面的困难。连云港市规定,恶性肿瘤的放化疗、血友病的药物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的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术后的抗排斥药物治疗,只要是与上述疾病对应的医保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在就医医疗机构持卡结算就可以报销80%。

  新政四:校园意外门诊费用可报销

  在校学生在校内遭遇意外伤害发生的医保范围内门诊费用,由学校出具外伤证明,并持医保卡可以享受报销,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是80%、70%和60%。

  新政五:住院费用报销更多

  学生儿童在三级医疗机构(比如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费用中符合医保部分,个人起付线为500元,500元以上至10000元之间费用,报销比例为80%;10000元以上至100000元之间报销85%。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个人起付线为200元,2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较三级医疗机构提高5个百分点。在一级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个人起付线为100元,1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较三级医疗机构提高10个百分点。学生儿童100000元以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全部为90%。

  新政六:意外死亡可获补偿

  在校学生因病或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死亡,给予每人50000元的补偿。

  新政七:连续参保可免费体检

  学生儿童连续缴费满两年且未使用过统筹基金报销的,可在下一年度持卡到指定医院享受免费体检一次。

  新政八:医疗费用报销不封顶

  为了真正减少大病患儿童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发生,连云港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学生儿童医疗费用报销不封顶”,对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儿童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不设封顶线,不论产生多少费用,都按政策规定比例报销。

  市医保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连云港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关爱学生儿童健康为目标,不断提升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真正实现“病有所医”、“医有所保”。 (编辑:贺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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