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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最低工资标准将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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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1 10:3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 者 陈 兵 通讯员 胡广森

  昨天,市人社局、总工会、经信委、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开展“宣传和谐企业,推进创建工作”主题宣传活动,各县区同步举行现场咨询,向广大企业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据悉,连云港市将采取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方式,在连云港市所有工业园区(开发区)和街道(乡镇)、社区(村)普遍开展创建活动,力争到2015年,连云港市各级工业园区(开发区)和所有街道、乡镇全面开展创建活动,符合劳动关系和谐标准的企业数占已建工会企业数的70%以上。

  连云港市从2006年开展首轮“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创建活动,并制定了创建工作“三年规划”,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09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召开了连云港市创建工作会议进行部署推进。连云港市组织开展了和谐创建“筑网行动”和“星罗计划”,将创建活动由规模企业逐步向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集聚的商业网点有序推进。

  据统计,自2009年开展新一轮创建活动以来,连云港市共有16个工业园区、9条步行街(商业广场)、24个商贸城、2094家企业参与创建活动,参与创建的职工达32.4万人。

  为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积极担当社会责任,增强企业凝聚力和职工归属感,连云港市又启动新一轮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将着力做好九个方面工作,包括依法规范劳动关系、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健全工资增长机制、推动劳动标准体系建设、发挥企业党群组织作用、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强化宣传指导服务。

  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连云港市将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并使最低工资标准增幅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幅,保障低收入者的劳动报酬权益,并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保证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编辑:贺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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