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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兽克星”再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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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5 09: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 者 贺从验 通讯员 王缀成 汪勤云

  因伙同他人多次盗窃家禽、家畜,张果(化名)曾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出狱后他仍不思悔改,继续伙同他人在当地及周边地区疯狂盗窃生猪。近日,灌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张果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专偷禽畜

  得名“禽兽克星”

  2000年初,灌南县三口镇大港村村民侯某到当地派出所报案称,自家养的4头生猪被盗。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当地派出所又陆续接到何庄村村民赵某等人的报案,称生猪、羊、鸡鸭等家禽、家畜被盗。接到同样报案的还有当地的花园乡、百禄镇等派出所。

  一段时间,专偷家禽家畜的“禽兽克星”这一称呼在当地逐渐流传开来,搞得当地饲养家禽、家畜的村民人心惶惶。村民们为减少损失,纷纷改造圈舍、饲养看门狗,甚至夜宿猪圈,更有甚者,干脆把尚未长大的鸡鸭、羊、猪提前卖掉,以防被盗。

  入狱三年

  换取当地安宁

  “禽兽克星”的疯狂偷盗行为引起当地居民的强烈不满,该系列案件也受到当地警方的高度重视。经过缜密侦查,以张果为首的盗窃团伙逐渐被纳入警方的视线,并最终被一网打尽。

  经灌南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春至2004年春的夜里,张果伙同他人在灌南县百禄镇、花园乡、三口镇等地,疯狂盗窃17起,盗窃大量生猪、羊、鸡等家禽、家畜,法院遂依法以盗窃罪判处张果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该团伙其他3名成员也依法被判刑入狱。

  生猪被盗

  村民惊呼“他又回来了”

  随着“禽兽克星”团伙的锒铛入狱,当地治安状况明显好转,村民们的生活也逐渐恢复平静。

  2011年9月1日,百禄镇宋庄村宋某到当地派出所报案,称前夜自家一头约二百斤重的黑色梅山母猪被盗,价值人民币700元。一石激起千层浪,宋某家母猪被盗的消息一经传开,当地村民纷纷惊呼,“禽兽克星”又回来了。

  多行不义终作茧自缚

  多起生猪被盗案件的发生,引起当地警方的高度重视,曾有案底的张果也被纳入警方的视线,最终张果也因盗窃被抓捕归案。

  经灌南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10月张果刑满释放,想“弄点钱花花”的张果在于某的提议下重操旧业,干起了偷猪的行当。2011年7月至2012年5月间,张果伙同于某(另案处理)多次窜至灌南县百禄镇、三口镇、新安镇、响水县响水镇等地作案10起,盗窃生猪39头,涉案金额达人民币17500元。最终,张果被灌南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编辑:贺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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