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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执行超限车辆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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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 10: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 者 曹银生 通讯员 刘 静

  为进一步加大对暴力抗法、冲卡、逃避检查、蓄意占道等拒绝配合治超部门正常执法的恶劣行径的重点打击力度,连云港市公路管理部门日前组织连云港市各治超单位,认真落实超限车辆“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增强超限查处威慑力。

  灌云县公路部门严格执行市公路管理部门出台的超限车辆“黑名单”制度,将严重超限运输车辆、暴力抗法、冲岗逃避检查的车辆列入“黑名单”,实施重点打击。一方面联合交巡警部门,对列入“黑名单”的车辆进行联合检查,对驾驶证进行扣分;另外,还向市内兄弟单位发布协查通报,进行异地查处,并将对列入“黑名单”的车辆进入重大案件会审程序。

  灌南县公路部门在治超检查中,对拒绝接受正常检查的违法行为,或者每季度在同一辖区有三次100%以上超限记录,以及违法车辆经卸驳载之后重新回装已卸驳载货物继续构成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均列入“黑名单”,进行严管重罚。同时,上报市公路管理部门,组织连云港市境内其他治超单位,联合打击,实行严厉处罚。 (编辑:贺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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