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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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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7 16:3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灌云县伊山镇小园村、陡沟乡高庄村、杨集镇曙光社区等15家申报单位,顺利通过第八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考核验收,全县民主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今年以来,灌云县在加强村级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中,以争创省、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居)为抓手,把依法办事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各项村民自治制度,将民主监督落到实处,让村民自治有章可循,坚持村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紧紧围绕村民最关心的问题,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形成了较浓厚的法治氛围和环境,村民的法律素质和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加快民主法治建设,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围绕“建设一个好党支部班子、培养一支好的党员队伍,走一条好的致富路子、制定一套好的工作机制”为目标,不断加强村(居)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积极吐故纳新激发基层党组织的活力,提高党员干部带民致富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民主的方式确定村级重大事项和决策,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公开村务并接受村民监督。

  建立健全组织网络,强化法制宣传教育

  为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各村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由村支书记任组长,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通过粘贴宣传标语、设立“法律图书角(柜)”,悬挂“法律八进村”铭牌,发放“法律服务手册”等方式,着力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把普法与解决计划生育、科学种田等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营造和谐稳定环境,全力建设美丽乡村

  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此次通过第八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考核验收的15家单位,注重开展对村民的形势政策教育,动员人人、户户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一直以来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发生,村居治安环境明显改善,而且村内基础设施、计划生育、环境卫生、殡葬改革等工作始终处在全县前列,连续多年被评为市、县民主法治村(居)。 (编辑:李 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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